今年初,集贤县集贤镇58岁的农民潘桂荣参加了全县开展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日前,潘桂荣正在为几个月前的一场大病耗尽了家里的全部积蓄而发愁时,县卫生部门的有关领导为她送来了按规定报销的1万元医药费,潘桂荣一家喜极而泣。目前,集贤县已有近700人享受到了新型合作医疗为他们带来的益处。
今年,集贤县被确定为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列入“民心工程”,迅速出台了《集贤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行办法》,成立了由县卫生、财政、农委等部门组成的集贤县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仅几个月来,已为全县近700名农民患者报销医药费用达33万元。为使全县农民真正认识到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优越性,该县召开动员大会进行部署发动,县电视台制作专题节目每晚播出,县、乡、村三级组织采取板报、标语、座谈会介绍讲解等多种形式,最大限度地对广大农民群众进行宣传引导,印发宣传单55000余份,同时对参加合作医疗的资金筹集、管理、报销情况进行公开,截至目前,全县已有134288名农民自愿参加合作医疗,占全县农业人口的84、5%。
为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看病难和用药安全,方便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就近看病,该县强化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准入和退出制度,要求定点医疗机构对参合农民使用高档药品和自费药品、进行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必须实行告知制,对住院费用实行“日清单”制,让农民明明白白消费。同时引入竞争机制,允许病人自由选择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促使医疗机构降低费用,提高服务质量,减少农民就医的中间环节。明确规定各定点医疗机构做出一定的让利,对参合农民实行免收挂号费、诊费减免50%、住院床费减免50%、医技检查减免10%的优惠政策。并要求各单位因地制宜地实行单病种限价、费用减免政策优惠,使参合农民得到更多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