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国家税务局组建于1994年9月5日,全系统下辖8个基层征收局,市局机关内设10个职能科室、下设3个事业单位和2个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本地区经济税源和省局、市政府下达的税收计划,确保完成国税税收任务。负责全市13790户纳税人的税收征管工作,2006年实现税收收入66520万元。
几年来,市国税局坚持依法治税这个灵魂,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科学管税、科技兴税和从严治局为重点,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成果。党建工作成绩突出,连续4年被市委授予“管党先进单位”,并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全省党员教育工作先进集体”。依法行政工作实现突破,2001年被省委授予“三五”普法先进单位。文明建设结下硕果,2004年被评为省级文明系统,2005年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市局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和省级绿色机关,直属分局被评为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三个县局和一个分局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一个分局被命名为市级绿色机关标兵,10个办税服务厅被评为省级“青年文明号”,全市54个建制单位全部迈入各级文明单位行列。党风廉政建设保持最佳,在全市“行评”活动中,连续两年蝉联第一,连续三年保持最佳位次。2003年,市局被省委命名为“预防职务犯罪三年工程”先进单位,被市委授予“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