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国家税务局组建于1994年9月5日,全系统下辖8个基层征收局,市局机关内设10个职能科室、下设3个事业单位和2个直属机构,负责全市13790户纳税人的税收征管工作,2006年税收收入实现66520万元。
多年来,我局始终坚持 “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方针,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切实把精神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把文明创建工作贯穿于各项税收工作之中,促进了“两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税收收入保持了持续稳定快速增长的态势,2001年至2005年,全市国税系统共组织税收收入20.4亿元,年均递增11%,2005年完成税收收入6.7亿元,是2001年的2.2倍。比1994年的1.4亿元增加5.3亿元,翻了近5倍。税收收入的稳定快速增长,为平衡各级财政收支、地方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国税部门应有的贡献;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硕果累累,全市国税系统被省委授予全省文明行业建设先进系统,市局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被省委授予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和省级绿色机关,直属分局被国家税务总局授予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3个县和1个区局被省委授予省级文明单位,各县、区局均被授予市级文明单位标兵以上称号,实现了文明创建满堂红。10个办税服务厅被团省委授予省级“青年文明号”,全市66个建制单位全部迈入各级文明单位行列。党风廉政建设保持最佳,在全市“行评”活动中,连续两年蝉联第一,连续三年保持最佳位次。2003年,市局被省委命名为“预防职务犯罪三年工程”先进单位,被市委授予“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
一、丰富创新内容,把群众参与作为创建工作的切入点 搞好创建必须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为此,我们开展了丰富的创建活动。 一是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开展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学习教育活动。在公民道德知识竞赛中,获得全市第一名、全省三等奖和全省国税系统第二名的好成绩。开展以 “诚信服务”为主题的“共铸诚信”活动。与地税局联合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将纳税人的信用等级公布于众,在社会上创造良好的纳税环境。树新风、塑形象,在全系统开展了“文明单位、文明科室、文明职工、文明家庭”评比活动,树立了学先进比先进的良好风气。共评出文明单位10个、文明科室6个、文明职工标兵40个,文明家庭10个。涌现出全市道德建设标兵孟祥海、全市十大女杰汤奎英、全市十大公仆程文吉、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市局教育科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全系统先后开展了“转变机关作风争创十佳单位”和“创建文明机关,促进政风建设,坚持执政为民,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等活动,均收到较好的效果,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是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发挥文明系统的先优辐射作用。爱心献家乡。参加“城市共建”,先后出资60余万元,建成国家二级街道2条。爱心献教育。向“希望工程”捐款、捐物42余万元,为贫困大学捐款3万余元,使12名大学生完成了学业,与15所学校结成帮扶对子,捐物30余万元。爱心献同胞。组成10个“访贫问苦”慰问组,深入10大矿区的100户贫困矿工家庭,为每户送去200元慰问金,全系统187名股级干部与贫困职工结成帮扶对子。
三是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陶冶职工情操。连续3年举办春节联欢会,连续举办8届系统乒乓球赛。2003年参加全省国税系统第一届乒乓球赛取得男团第二名,男单第三名和第四名,女单第四名的好成绩。在全市乒乓球比赛中获团体和个人双第一。2005年参加全省国税系统第二届乒乓球赛取得男团第一名、女团第四名,男单第二名、女单第七名的好成绩。今年举办了“女性话题大讨论”征文和“国税新风杯”书画摄影竞赛,通过开展这些文体活动,使广大干部在活动中更加热爱税收岗位,增强了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改进工作作风,把优质服务作为创建工作的突破点
创建活动最终要体现到为纳税人服务上。为此,我们努力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一是开展“三全”服务,打造优质服务品牌。“三全”服务即对纳税人实行全员服务、全程服务、全心服务。推出服务的三个依法优质名牌,即审办税务登记依法优质名牌,申报交税依法优质名牌,咨询服务依法优质名牌。把纳税人是否满意作为标准,实行规范化征收服务、集体化管理服务和人性化检查服务。推行“一站式”服务,建立“全程服务直通车”,发票发售由三级审批改为一级审批一个窗口办理,办理税务登记由2天缩短为20分钟,对招商引资企业在手续不全的情况下可以先办理税务登记,后补手续,改变了纳税人办税“一事跑几次,一处跑几回”的状况。经多次问卷调查,纳税人对我局的办税服务满意率达99%。充分利用 12366纳税服务声讯热线,实现与纳税人直接沟通、准确解答、快捷服务。清理简并各种报表资料,减轻纳税人负担。开展“最佳服务窗口”、“最佳服务明星”竞赛活动,全面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努力构建和谐国税。
二是规范执法,不断提高服务层次。全系统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在执法中服务、服务中执法,管理中服务、服务中管理,使国税干部实现了从要我服务到我要服务的转变,服务层次不断提高。通过开展各普法教育宣传、组织全员执法资格考试,使税法得到征纳双方全面正确的理解和不折不扣的执行。建立执法责任制,执法责任考核、过错责任追究等办法,执法和行使责任更加科学规范。推行政务公开,实现标准化服务。认真落实文明办税制度和“八制八纪”服务措施,大力推行“阳光作业”,自觉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持用“四把尺子”作为衡量为纳税人服务的标准,努力塑造文明办税、优质服务、公正执法、廉洁从政的国税形象。
三是深化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营造和谐税收环境。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依法用足用好国家出台的振兴老东北工作基地、促进农民增收、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扶持下岗职工再就业、提高增值税起征点等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最大限度地发挥税收优惠政策的效能。据统计,2005年,我局共为230户企业办理减免增值税10192.7万元,为230户涉农企业减免增值税3409万元,为5948户不达起征点的个体业户免征增值税870万元,落实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增值税转型政策,为113户企业抵退税额117.3万元。以上近1.5亿元税式支出,为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三、坚持以人为本,把提高队伍素质作为创建工作的根本点
创建工作必须立足于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为此,我们做到三个加强。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升思想道德素质。开展了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主要内容的理论学习教育活动,用科学的理论指导税收工作实践。坚持周五政治学习制度,采取学习与讨论相结合的方法,理解消化学习内容。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突出抓好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先后组织学习《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社会主义荣辱观、《公民道德实施纲要》、《税务职业道德规范》、《公务员行为规范》《税务人员七制八律》、新《公务员法》等,组织时事政治测验,通过学习使全系统人员达到了认识上有提高,思想上有进步,工作上有促进的效果。进一步培养了干部职工的职业情感、激励国税干部爱岗敬业、勤于奉献的精神。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业务素质。近年来,市局出资近30万元用于职工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通过再教育,全系统大专以上学历由原的70%提高到现在的90%,近5年间考取长春税院本科有24名同志;在全系统开展了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以税收工作的需求为导向,采取“用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办法,组织税收业务、企业管理、市场经济等专业知识培训50期,培训人员达2000多人次。为拓宽干部知识面,购置上万册中外名著和人文科教图书,提倡干部每月读一本书,在全系统形成了讲学习的良好氛围。2003年全省新征管法考试中,我局获得第二名的好成绩,有3人进入全省前50名。2004年全省行政执法考试中,我局及格率达到100%。今年重点开展“六员”培训,组织参加全省业务统考及格率达到85%以上。
三是加强廉政教育,提升干部廉政素质。在全系统开展了“学好人、帮穷人、儆众人”教育活动。学好人,在全系统树立了市首届“五四奖章”获得者孟祥海和全市“十佳公仆”、廉政工作先进个人程文吉等先进典型,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帮穷人,组织全系统187名股级以上干部与贫困职工结成帮扶对子,在帮扶中,唤醒干部的良知,使干部感到不忍心也不应该去做一些违法的事情。儆众人,组织60多名干部分2期到笔架山监狱接受警示教育,通过罪犯的现身说法,使大家感到自由就像空气一样,平常感受不到,一旦失去的时候才感到珍贵,从而有所警示。同时,严厉查处本系统违法违纪案件,用身边的反面典型教育干部,收到了很好的效果,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明办主任王毅人对此给予高度评价。《黑龙江日报》2002年3月24日介绍了我局的做法。今后重点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增强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加强“两权”监督制约,从治本上下功夫,有效防止不廉洁问题的发生。
四、坚持为国聚财,把组织收入作为创建工作的落脚点
几年来,税收收入由1994年的1.4亿元增到了2005年的6.7亿元,翻了近五倍,年均递增11 %,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我们把组织收入作为创建工作的落脚点,努力为国家多收税。
一是深入开展调查分析,加强对重点税源监控。深入重点税源企业,摸清税源底数,进行科学有效监控。对年纳税额在5万元以上的企业建立动态档案,纳入微机管理,全面掌握税源变化趋势,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征管措施,确保大税源税收及时入库。
二是加强对地方小煤井、煤场税收的控管。制定了《双鸭山市国税局关于对非统销地方煤矿的税收管理办法》,对小煤井实行测产征税。由煤管局对小煤井进行测产,国税局根据煤管局提供的产量、价格核定税收定额,并将定额上墙。既解决了多年以来煤炭税收管理措施不利的实际问题,又约束了征管一线的干部,为全省煤炭税收管理提供了经验。
三是加强个体税收管理。制定严格的个体税收定额管理制度,定额的核定都通过严格的典调、测算、评议和公开程序,定额标准和每户的定额情况在办税服务厅公开,请纳税人监督。避免了各征管单位之间以及同一单位内部的税负不平衡,保证了税收的公正、公平,得到纳税人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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