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双鸭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信访科科长王兴玉
本报记者 郭林林
有这样一位民警,他听党指挥,忠诚奉献,爱岗敬业,时而化作消防战士,时而化作藏蓝守护,时而化作维稳尖兵,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始终弯腰做事,站直做人,兢兢业业,无怨无悔,他无愧警徽,无悔人生,他就是双鸭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信访科科长王兴玉。
“公生明、廉生威”是王兴玉的工作准则,筑牢反腐拒变防线,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侵蚀。无论是工作中,还是生活中,他始终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以律己,廉洁从政。在工作中王兴玉从工作实际出发,把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落实到各项工作中,统筹安排各项勤务活动,考虑问题周到细致,工作分配合理高效。他坚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带头讲团结,工作中遇到问题和任务,主动与同事交流,通过良好的沟通汇聚集体的智慧,有效地提高工作效率。
2021年10月24日晚上7点40分左右,尖山区文南小区17号楼一户居民家中天然气泄露突发爆炸,引燃大火。正在楼下小吃部吃饭的王兴玉听到消息后,不顾个人安危,拎起小吃部的灭火器冲向了火海。当时,居民家中屋顶的柜子、抽油烟机管子全都起火,室内浓烟弥漫,情况十分危急,王兴玉凭借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常识,冲上前去把天然气阀门关闭,然后打开灭火器急速灭火,为防止引起电火,又第一时间寻找电源开关,关闭电源,避免发生爆燃。由于灭火及时妥当,有效地控制了火情,当消防大队和燃气公司的救援力量赶到现场时,王兴玉身上的衣服已经烧焦破损,人也已经被浓烟熏得呕吐不止,几度昏迷,待稍微清醒后,王兴玉悄悄的撤离了现场,群众多方打听了解,最终还是找到他表达深深的谢意。王兴玉说:“我是一名人民警察,群众有危难的时候,就应该挺身而出”。
火灾发生几天后,被救助居民张姝和爱人带着感谢信和锦旗来到市公安局,感谢救火英雄王兴玉挽救了她家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王兴玉面对群众的感谢和媒体的采访,只是摆摆手说:“真的不算什么,当时没考虑那么多,就是怕天然气管道二次爆炸引起燃烧,想着先灭火再说。”王兴玉救火的英勇事迹被双鸭山日报、双鸭山市新闻联播、东北网、哈尔滨新闻夜航等多家媒体多次报道。省政法委、市政法委、市公安局对王兴玉同志作出表扬。
王兴玉作为一名基层人民警察,在几十年的从警生涯中,积极服从组织安排,顾全大局,任劳任怨,就像一块革命的红砖,哪里需要哪里搬,走到哪里,都能留下一串闪光的足迹,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贡献,无愧警蓝、无悔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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