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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而不息“碳”寻护航绿水青山
//shuangyashan.dbw.cn  2025-08-25 05:39:22

  近日,宝清县人民法院审结首例涉碳汇损失案件,注入专业碳汇评估理念,将生态修复责任与碳汇功能保护相结合,由第三方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造林碳》(CCER-14-001-V01)等专业法律规定,结合被伐倒林木的种类、树龄、生长区域等因素,科学测算被伐倒林木的碳汇价值,引导行为人主动认购并将碳汇损失上缴至宝清县林业和草原局,得以从轻处罚,被宣告缓刑。

  该案的办理是宝清县人民法院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生动实践,于断根朽木中,探寻青源,倡导“破坏者担责,保护者受益”的生态理念,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据介绍,近年来,宝清县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生”理念,以高质量发展护航宝清的“生态家底”。设立环资审判“3+1”专门合议庭,持续加大环资审判刑事、行政、民事诉讼案件审判和执行力度。4个派出法庭成立以护地、护农、护粮为切入点的涉农法官服务站,为群众提供家门口专业化、便捷化、高效化土地、林地解决服务平台。充分利用法院“一网双微”、公众开放日、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法治微课堂,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生态保护的重要意义和法规政策。找准生态保护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机结合点,抓住春耕、秋收有利时机,深入田间地头巡回送法办案,服务法治乡村建设。

  宝清县人民法院循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路子,驰而不息探寻生态保护举措,在坚持惩治性和恢复性司法理念并重的同时,积极推动机制创新,从缴纳生态修复费用、补植复绿到碳汇认购,因地因时因案因人适用多种生态修复方式,促进生态环境及时有效修复,护航绿水青山。

  下一步,宝清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环境资源审判改革,凝聚部门合力,共筑生态防线,以最严法治守护绿水青山,推动生态修复从“判决书”落到“山水间”。

  本报记者 朱悦

作者:    来源:双鸭山日报    编辑:安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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