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董田胜)为切实保障社会散居孤儿的基本生活权益,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儿童享受到政策福利,近日,八马路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在尖山区民政局的指导下,开展社会散居孤儿保障政策宣传活动,详解保障范围、申请及办理流程。
政策规定,凡尖山区户籍的0-18周岁儿童,若属于父母死亡、失踪等情况,或父母服刑及重度残疾等参照孤儿标准保障的情形,均可纳入保障范围。
据了解,申请需由监护人或受委托近亲属填写申请表,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特殊情况可由村(居)委会或儿童主任代为申请。办理流程包括申请、查验、确认三个环节,乡镇(街道)15个工作日内完成查验,县区民政局10个工作日内作出确认,符合条件者次月起纳入保障并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全程不公示以保护隐私。
通过此次宣传,进一步扩大政策知晓度,为辖区内儿童家庭提供清晰指引,助力政策红利精准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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