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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的“双鸭山方案”
//shuangyashan.dbw.cn  2025-07-03 06:36:08

我市以“生态总长制”创新推进生态治理体系现代化的生动实践

  

本报首席记者 杨军
引子

  面对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如何答好生态文明建设这道时代必答题?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建好建强北方生态安全屏障”。近年来,我市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双鸭山大地实现美丽与发展双赢。

  勇担责任、开拓思路、创新实践。针对以往生态治理保护中存在的机构设置重复、体系封闭运行、缺乏整体协同等弊端,我市勇于探索、大胆创新,在全省率先推出“生态总长制”改革,市林业和草原局依托“国家森林城市”载体,着力破解“九龙治水”、各自为政的难题,整合林长制、河湖长制、田长制和生态保护等制度资源,实行分区划片管理,实现山水林田湖草系统问题共商、共治、共建、共享。

  厚植绿色底色、建设美丽家园。通过推进“生态总长制”,有效提升了生态环境质量,为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生态保障,走出了一条具有双鸭山特色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新路径,为筑牢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贡献了“双鸭山方案”。
一份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美的生态答卷,铺展在广袤的双鸭山大地上。

  A

  坚持保护与发展并行、落实与提质并重,积极探索河湖长制、林长制和田长制“多长合一”的综合监管模式,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推动山水林田湖草管护实现全覆盖,走出一条以“生态总长制”为特色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新路径。

  我市“生态总长制”改革的核心在于“三个一套”的系统集成创新,实现了从物理整合到化学融合的质变。

  建立“一套班底”,实现组织集约高效,变“分散履职”为“集中统管”。

  职责“打捆”做加法。针对原有“河湖长制”“林长制”“田长制”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关联性强但统筹不足的问题,打破部门壁垒,将相关职能优化整合为“一套班子”。设立市、县、乡、村四级“生态总长制”办公室,实行“一长统筹(生态总长)、三长衔接(林、河湖、田长)、多长合一、上下联动”的运行机制,变多部门“单打独斗”为“一家统管”,构建起共商、共治、共建、共享的组织体系。

  区域“分化”做减法。为解决同一领导因兼任不同区域的“某长”导致履职效率低下的问题,坚持以村为基础单元,综合地理布局因素重新科学划分片区网格。在同一区域内,市、县、乡、村四级负责人统一担任“生态总长”,负责分管区域的巡林、巡河、巡田、巡生态等综合管护职责,实现“一员多责”,建立了责任清晰、协调有序、监管有力的管理机制,大幅节约了行政成本。

  体系“穿联”做乘法。针对各类会议繁多、部署分散的问题,制定出台《双鸭山市生态总长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及《双鸭山市生态总长实施细则(试行)》,将原需多次召开的林长、河湖长、田长、生态保护等专项会议整合为不定期的生态总长工作会议,一次性研究部署落实各项任务。建立了多元统一、相辅相成、无缝衔接的制度体系,有效提升了决策效率和执行力。

  建立“一套机制”,促进协同化学反应,变“物理整合”为“系统融合”。
突出组织运行整体性。坚持系统思维,统筹推进森林、草原、湿地、河流、湖泊、农田、生态环境治理和管护。整合农、林、水、湿地、生态等部门职责,形成统一指挥机制。建立工作会商制度,通过定期联席会议,推动共创共建,组织调配资源,构建起“市级统筹、区域协同、部门联动、社会共治”的生态管护新格局。

  突出治理管护系统性。打通地上地下、岸上水里、城乡之间的治理环节,加强综合治理与监管。以“林密、景美、河畅、水清、田净、粮丰、天朗、气爽”为目标,协同推进“护绿、治水、保田”。

  突出部门联动协同性。建立步调一致、同频共振的工作机制。明确市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等关键部门在规划、资金、用地保障等方面的联动职责,坚持“横向协同”与“纵向协作”相结合,有效捆绑各类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建立“一套系统”,赋能智慧监管升级,变“机械管理”为“功能优化”。

  向“点”上聚焦建平台。以饶河县为试点,投入700万元建设“互联网+生态总长制”数字化综合指挥调度平台。该平台整合河、林、田数据,新增23套监测点,覆盖率提升至50%,构建了多级协同、数据共享的智能监管体系,实现生态环境问题的集中处理和闭环管理。同时,宝清县287名生态总长、副总长及618名网格员,利用自创“生态啄木鸟”程序开展全域动态巡查,累计巡查28000余次,发现并整改隐患179件,整改率100%,有效筑牢了生态环境安全屏障。

  向“线”上延伸建流程。全面建立“一巡多查”工作机制。将原有各类“长”从2177人压减至797人,原有巡河、巡林、巡田叠加事项精简整合17项。建立“巡查、上报、交办、整改、销号”五步闭环工作流程。同步建立市、县、乡三级“警长”作战机制和“生态总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提升执法效能。
向“面”上拓展建体系。整合巡河员、护林员、巡田员等职能,全面负责辖区山水林田湖草湿日常巡查和综合监管,实现“一员专管、一巡多查、一体推进”的“多长”联动新模式,推动生态治理管护提标扩面、提质增效。

  B

  “生态总长制”的实施,为双鸭山市带来了显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2024年,我市获省级河湖长制激励奖励资金250万元;全市已连续35年无重大森林火灾发生,被省森防指授予2024年度全省“森林草原先进单位”称号。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得以改善。2024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6.2%,未出现重度污染天气。实施入河排污口“分级分类、赋码管理”制度,共排查出504个入河排污口,全部完成溯源,2024年底完成了501个排污口整治。河湖治理效能提升,2024年完成河湖岸线利用整治等各类问题411个,整改“清四乱”遗留难点问题2个,查处涉水案件28个,解决了历史遗留水利顽疾。2024年完成6条幸福河湖建设任务。

  农业生产基础不断得到夯实。截至2024年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连续五年达到100%。黑土地保护成效显著,示范区内土壤有机质平均含量53.907克/千克,耕地平均厚度25.06厘米。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全市粮食作物种植面积1552.11万亩,产量125.35亿斤,实现“二十一连丰”。
治理效能与基层减负双提升。通过机构整合、人员精简、会议整合、流程优化、事项整合,大幅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行政成本,切实为基层减负,实现了生态治理的集约化、高效化。

  C

  我市创新推行的“生态总长制”,有效统筹调度生态管护各方力量,实现了“1+1+1>3”的协同效应,成功构建起集约高效的生态环境保护新模式,不仅显著提升了环境治理效能,更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发挥了关键的倒逼、推动和引领作用。

  为持续巩固改革成果,进一步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生态支撑,我市将持续深化推进“生态总长制”。

  完善制度机制,深化系统治理。聚焦“制”与“治”,持续深化制度创新,完善运行和协作机制。着力健全联席会议、巡查检查、请示报告、提级办理等工作制度,细化责任与流程,常态化开展联合检查和专项行动,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全域共治、标本兼治的强大合力。

  建立考核体系,强化责任落实。以工作体系、责任体系、考核体系、监督问责体系“四个体系”建设为抓手,强化生态工作监督奖惩。科学动态设置考核指标,统筹开展对生态护林员、监管员、河湖管护员、网格员的业务培训和履职考核,构建科学有效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营造良好氛围,推动社会共治。要素向生态领域聚集,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生态治理。增强全社会共同参与意识,着力构建市级统筹、区域协同、部门联动、社会共治的生态治理新格局。
抓实重点工作,攻坚环境难题。强化河湖水域岸线管控,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重点推进2025年幸福河湖创建,加快侵蚀沟治理进度,打好水污染防治持久战,着力从根源上解决水污染突出问题。

  尾声

  书写在绿水青山间的生态答卷。在生动实践中,双鸭山走出一条以“生态总长制”为特色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新路径,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推动山水林田湖草管护实现全覆盖。

  美丽双鸭山,渐行渐近越来越清晰。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深化“生态总长制”改革,着力完善信息共享通道,推进“一网统管平台”建设,深化无人机巡护、视频监控等智能化应用,努力实现“一张图、一套数”“一张网、一点通”的资源环境即时掌握、治理即时调度、问题即时处置目标,持续扩大改革成效,为筑牢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绿色龙江贡献更大力量。

作者:    来源:双鸭山日报    编辑:安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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