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第54个世界环境日当天,我市两级法院围绕“美丽中国我先行”主题,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
市中级人民法院、尖山区法院、宝山区法院、集贤县法院、宝清县法院组织干警走进广场,设立咨询台,向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宣传册,详细解读塑料污染治理政策以及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的重要意义和破坏生态环境的法律后果,并针对群众关心的问题,结合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耐心解答,号召大家以“我先行”的担当,从家庭做起、从点滴做起,用切实行动守护蓝天净土和绿水青山。
四方台区法院、饶河县法院、岭东区法院、友谊县法院也分别在社区、商场、景区等地点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倡议书和宣传单、解答群众咨询等方式普及环保法律知识,并通过“一网双微”发布加强环境保护的图文视频,为保护生态环境贡献力量。
下一步,我市两级法院将充分发挥环资审判职能作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以司法之力守护绿水青山,为双鸭山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护。
本报记者 康赫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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