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一、征求意见稿网络连接
链接:通过网盘分享的文件:宝清县建龙大雁煤业有限公司资源整合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0DbE8kDQGp1U1hJLpqnBQ?pwd=4nev
提取码: 4nev
二、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致电企业联系人夏工17390663567获取。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居民。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点击下载)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名称:宝清县建龙大雁煤业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矿址位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宏伟镇东北9km处
联系电话:17390663567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信息公开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宝清县建龙大雁煤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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