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第九条相关要求,现将“宝清县建龙大雁煤业有限公司资源整合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信息公开,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宝清县建龙大雁煤业有限公司资源整合项目(重新报批)
选址:矿址位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宏伟镇东北9km处。
建设内容:本项目设计规模30万t/a,前期共布置1处主工业场地,1处火药库场地。矿井移交投产时共布置3条斜井井筒,利用原新桃煤矿副井作为整合后的主井,利用原新桃煤矿主井作为整合后的副井,新建1条风井,3条井筒均位于主井工业广场内。本项目生产规模不变,仍为30万吨/年;服务年限为17.4年;经计算,矿井永久煤柱量为174.72万t,保护煤柱量为202.71万t,二者合计为377.43万t,开采损失为99.60万t,矿井设计可采储量为730.40万t。采用斜井开拓方式,建设性质为资源整合项目。全矿井划分为4个采区,分别为一采区、二采区、三采区和四采区;矿井投产时移交1个采区,即一采区。配备2个高档普采采煤工作面,建设封闭煤仓、矿井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该矿井通过本次资源整合完善环境保护相关工作,使其满足现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政策要求。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宝清县建龙大雁煤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7390663567
联系人:夏工
E-mail:772001552@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哈尔滨市碧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15765517994
联系电话:柳经理
E-mail:395616240@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邮寄地址和电子邮箱详见“二”和“三”。
(六)信息发布有效期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宝清县建龙大雁煤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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