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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共治 全民共筑 为创造宽松和谐的消费环境奋力开创现代化美丽多彩双鸭山而不懈努力
//shuangyashan.dbw.cn  2025-03-17 07:45:13

全市广大消费者朋友们:

  在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共同庆祝全国两会胜利闭幕的大好形势下,我们又迎来了每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值此机会,向全市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祝贺,向工作在维权一线的全体工作人员致以诚挚的问候,向关心和支持消费维权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过去的一年里,市消费者协会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八大职能,积极开展“激发消费活力”年主题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据统计,2024年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及全市消协系统接收投诉举报咨询共计14233件,其中投诉4267件,举报1456件,咨询851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3.6万元。目前,全市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共有576家,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共有618家,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共有148家,我市消费环境虽然有了明显的好转,但是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一些公共服务行业利用市场垄断地位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假冒伪劣商品、农资坑害农民等行为仍然存在,消费生活中一些不健康、不文明、消费资源浪费、破坏环境等问题也比较突出。因此,进一步加强消费维权,全面改善消费环境意义重大。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和“十五五”谋划的承上启下的一年,中国消费者协会根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近年来消费维权工作的实际状况,把年主题确定为“共筑满意消费”,其涵义在于:各级消协组织要以提升消费体验为目标,强化消费维权,助力消费政策,传播消费知识,有力有效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法定职责,切实肩负起消费维权枢纽责任,推动提升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水平,为全方位提振消费、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共筑满意消费”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守法经营,自觉承担起《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义务与责任,在创造企业利润的同时,要自觉维护好消费者的利益。政府及有关部门是市场监管的主体,应认真履行市场监管的职责,加大监管力度,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是市场消费的主体,要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同时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与消费方式,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要实现全市经济发展目标,关键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坚持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的方针,促进经济发展要由依靠投资和出口推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拉动转变,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组织开展“共筑满意消费”年主题活动正是为了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增强消费信心、拉动内需、扩大消费、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直接关系到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共筑满意消费”为主题,深入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的宣传,逐步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进一步加大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力度,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市场环境和投资环境。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以实现“三个转变”为目标,以培育壮大“六大主导产业”为重点,以“六个四”实施路径为抓手,统筹扩大内需,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坚实基础,为奋力开创现代化美丽多彩双鸭山的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鸭山市消费者协会

  2025年3月15日

作者:    来源:双鸭山日报    编辑:杨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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