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12月9日讯(记者 李莹莹)近日,记者从市水务局获悉,按照《双鸭山市河湖长办公室关于2023年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双鸭山市河湖长制工作激励暂行办法》,今年我市将首次发放年度河湖长制工作激励资金。本次河湖长制激励资金的下达,标志着我市河湖长制正向激励机制进一步建立,将大大调动各县(区)落实河湖长制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争先创优、比学赶超的内生动力,为全面提升我市河湖长制管理水平和工作效能提供有力支撑。
市河湖长制办公室联合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出台了《双鸭山市河湖长制工作激励暂行办法》,对全面完成河湖长制年度重点任务,河湖长制和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推进力度大、成效明显、综合考核评定排名靠前的县(区)给予资金奖励。河湖长制正向资金激励制度的建立将推动我市河湖长制体制机制的完善,为开展全市河湖长制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年初以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化河湖长制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加大对河湖长制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的激励支持力度,推动全市河湖长制工作从“有名有实”向“有能有效”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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