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自7月1日起实施后,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面向社会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升群众消费维权意识,推进消费维权“暖心”行动走深走实。
近日,市消保中心、消保科联合中植社区共同开展了消保条例宣传活动。工作人员在中植社区广场,采取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横幅、与社区居民“唠家常”等形式,现场讲解消保条例出台的意义和突出亮点;在消费中合法权益受侵害时应如何维护、有哪些救济途径;针对社区老年人较多,讲解当下欺诈老年人消费的形式,提醒守好自己的“钱袋子”,防止掉入消费陷阱。倡导周围群众要科学理性消费,树立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记者 董田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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