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现将本项目有关内容首次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双鸭山市岭东区双鸭山市建龙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加高扩容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双鸭山市建龙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双鸭山市岭东区羊鼻山林场境内羊鼻山铁矿正北方5km处的鸡毛沟内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规模:本项目尾矿库扩容后新增坝高11.5m,新增库容2104.70万m3,利用系数按0.9计,延长服务年限约21.46年。扩建后尾矿库总库容6126.70万m3,总坝高99.5m,为三等库,总投资为8710.80万元。
本项目尾矿库现状坝顶标高285.5m,坝高为85.5m,全库容约3648.77万m3,现状库等别为三等,现阶段按照环保要求设置保护措施。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双鸭山市建龙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崇士 联系电话: 18846944111
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岭东区双选路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哈尔滨市碧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工 联系电话:13936684255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65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应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双鸭山市建龙矿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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