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相统一
东北网双鸭山5月31日讯(首席记者 杨军 记者 于博)所见皆风景。初夏时节,走进北国边陲小城饶河县,这里江畔风光旖旎,群山相依相偎,湿地碧波荡漾,大地绿草如茵……绿水青山湿地环绕城乡,构成了一幅秀丽优美、景色盎然、灵动和谐的立体“生态画卷”。这是饶河县积极践行“两山”理论,持续保护利用好自然生态环境,推动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相统一、实现生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真实写照。
饶河县现有自然保护地6类10处,其中国家级保护地3处,省级保护地7处。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不计重叠部分总覆盖面积66万公顷。为保护好得天独厚的自然生态环境,饶河县各级各部门提高认识、主动作为,以实际行动呵护自然、保护生态,携手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
持续用力抓好保护修复。坚决扛起党委政府建设管理主体责任,统筹协调,定期调度,研究部署工作;压实落靠执法审批、协同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依托“生态总长制”基层网格加强巡护管理,推进自然保护地管理网格化、全域化。坚持植树造林增加植被覆盖,促进土壤和水源质量等同步改善。针对东北黑蜂保护区专项开展蜜源植物保护与恢复行动。2012年以来完成三北工程封山育林10.22万亩,退化林修复500亩,人工造林1.2万亩;培育栽植椴树、毛水苏等蜜粉胶源植物9.53万亩;修复湿地12.24万亩,退耕还林还草还湿8.46万亩;累计争取和县本级投入资金7000余万元。加快矿山治理与修复,全县38家拥有采矿权企业全部关停,对169个历史遗留矿山图斑按类别全部纳入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资金实施治理修复。
常态长效抓好生态监管。制定出台《黑龙江饶河东北黑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日常巡护工作制度》《黑龙江挠力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日常巡护检查工作制度》等监管制度,与北大荒集团、县属农场、森工林场、宝清县政府建立属地政府和周边保护区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规范保护流程,推动监管体系更加统筹高效。持续深入开展“绿盾”专项行动,对自然保护地内砍伐、放牧、采石、挖沙等人为活动实施全面监控,对能源设施、采石设备全部封停拆除,对违反自然保护地法律法规、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处理511人。
全力以赴抓好整合优化。几届县委县政府深入研究国家和省文件精神,数十次跑省进京请示汇报、沟通协调,接续推进自然保护地调整优化事宜。已按照“4保6并4优化”思路,将保护地总面积调整为36.63万公顷,占全县国土面积55.51%,并形成《饶河县保护区优化整合方案》报请国家,预计2025年全面完成。编制完成《黑龙江饶河东北黑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并报国家林草局审批。大力推动生态文化旅游、绿色食品加工、特色种植养殖、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种苗资源繁育等低碳循环经济发展,努力实现自然保护地保护与利用有机融合,让边疆群众获得生态保护红利。
下一步,饶河县将继续强化法律法规宣传,提升生态文明意识。结合世界湿地日、生态日等活动,多渠道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营造全社会保护和关爱自然保护地的良好氛围;强化生态修复工作,逐步改善生态系统。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成果,深化“生态总长制”落实,坚持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分区分类实施保育保护、自然恢复、辅助修复,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强化生态优势发挥,大力发展生态产业。依托生态、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文旅、康养旅游等新业态,促进三产深度融合,进一步打通生态产品“溢价”增值通道,提高“溢价”能力;强化执法效果,形成强大震慑。建立保护地行政执法协调机制,严厉打击保护地内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及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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