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按钮
尖山区创新“节点工作法”强化“四个体系”建设
//shuangyashan.dbw.cn  2024-04-10 09:34:30

  东北网双鸭山4月10日讯(任赠璇 记者 郭林林)今年以来,尖山区立足现有基础,发挥制度效力,创新建立以“节点工作法”为核心的分级循环工作模式,实现对全年重点工作全覆盖项目化管理,努力用好用活“四个体系”并打造成叫得响、立得住的特色品牌。

  推进顶层设计。区委主要领导确定整体制度体系框架,制定印发了《“四个体系”分级循环工作办法》,并相继制定下发《“节点工作法”实施细则》《分级领导责任落实细则》《年度重点工作专项考察办法》制度文件,进一步加强制度创新、厘清责任边界、明确落实举措,为“四个体系”运转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

  分类细化节点。开发全区数字化督办系统,并以其为依托,于今年2月起正式推行“节点工作法”,将2024年全区各单位及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交办的589项重点工作进行项目化、节点化改造,细化为3086个节点,并对细化的节点定责任、定时限、定销号标准,实现了全区各部门工作节点全覆盖,确保各项工作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好落实。为抓好节点工作日常管理,落实节点调度及督导机制,对安邦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了两轮全覆盖式专项督导,区委主要领导及时召开节点工作推进会议,对节点工作滞后的进行精准调度,确保全区重点工作落实落靠,引领全区各级干部树立起节点意识。

  节点工作成果化运用。将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划分为乡(街道)、党群、经济、民生、公共服务“五大赛道”,针对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构建两套相互贯通又相对独立的考核评价体系。在日常考核评价上,以推动年度重点中节点完成度为依据,按照节点完成度和具体得分将作为赛道间评比排名和赛道内部门评比排名的重要依据,作为干部选拔的重要依据;在年度考核评价上,以年度重点工作整体销号评价为依据,对纳入不同层级循环工作任务分别明确考核内容、考核程序和评价标准,在重点工作销号后划定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评价等次。对评价较差等次数量排名靠前,取消单位及个人评优评先资格。对评价较差等次数量超过本部门承接重点工作任务数量半数的,经区委主要领导同意,向区委组织部提出干部调整建议。

  下一步,尖山区将推行“节点工作法”常态化运转,确保“四个体系”有力有序运转。进一步提升抓落实能力,将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市区委工作要求以及领导主要批示全部纳入节点,继续实行对全年重点工作全流程项目化管理。同时完善考核制度机制,强化对节点完成率滞后、完成质量不高的工作精准调度,定期召开节点工作推进会议,现场定责任、定完成时限,定工作标准。在全区营造高压推进的工作氛围,让各部门始终保持相互竞争、相互赶超的工作态势,全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作者:    来源:    编辑:杨宏图
相关文章
版权所有 @ 双鸭山日报社 黑龙江东北网络台主办
本网站为双鸭山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