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双鸭山市消费者协会
全市广大消费者、社会各界朋友们,大家好:
我们即将迎来第42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借此机会,向全市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祝贺,向工作在消费维权一线的全体工作人员致以诚挚的问候,向关心和支持消费维权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过去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关怀支持下,在市消协各理事成员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在全社会的共同关注下,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得到长足的发展和进步。2023年度我市全国12315平台共接收消费者各类投诉、举报、咨询14777件,其中投诉3956件,办结3956件,办结率100%;举报1227件,办结1227件,办结率100%;解答咨询9594件,挽回经济损失54.6万元;接收市应急指挥中心110转办43件;接收市12345政务服务平台转办398件;发展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433个。
今年中消协确定的消费维权年主题是:“激发消费活力”。其意义在于,一是提升整体消费维权能力,帮消费者解决后顾之忧,让消费者敢消费。二是协同共治优化消费环境,助消费者增强获得感,让消费者愿消费。三是释放消费升级潜能,助力高质量发展,让消费者乐享高品质消费。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伟大事业,是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民心工程,同时也是一项长期的、艰苦的社会性公益事业。市委、市政府历来十分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始终把此项工作作为重点工程来抓。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全面释放消费潜力、激发消费活力,推动消费从疫后恢复转向持续扩大,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我们要以改善优化消费环境为主要目标,聚焦消费者“急难愁盼”问题,提升消费者投诉便利度,加大消费者投诉问题的解决力度,加强经营者自律意识,打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全市各类企业、经营者要诚信经营,守法经营,主动承担起《消法》规定的经营者义务和相关社会责任,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各级政府及市场监管、卫健、商务、公安等执法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围绕重点区域、重点商品和重点环节,以食品、药品、农资、“一老一小”等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深入开展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完善保护消费者合法利益的各项相关制度,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及时认真受理消费投诉,切实解决消费者反映强烈的各类问题,积极维护公平、有序、诚信的市场经济秩序。
广大消费者要提高维权意识,以法律为武器,积极主张、维护自身利益,坚决抵制各类侵权行为,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有关消费维权的各类法律法规,积极倡导守法经营、及时揭露违法行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对消费维权的舆论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全市人民要积极行动起来,为营造我市安全、公平、有序的消费环境,为建设现代化美丽多彩双鸭山而努力奋斗。
最后,祝全市广大消费者朋友们阖家幸福,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