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
东北网双鸭山12月13日讯(首席记者 杨军)以“林长制”促进“林长治”,坚决守护好绿水青山。宝山区坚决贯彻落实省市林长制工作部署,不断提高推动林草事业发展的责任和意识,积极探索“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林草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为建设美丽多彩双鸭山努力贡献宝山林长力量。
森林和草原是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基础性、战略性作用。宝山辖区内共有3个森工林场和2个北大荒集团农场,林地、草原、湿地面积共31580公顷。近年来宝山区通过制度改革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区镇村共设有三级林长136名,划分68个林长网格,通过依法依规、科学高效、久久为功,激发内生动力,构建起林草事业发展新格局。
践行生态文明思想,压紧责任链条。守牢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全面落实“7项制度”,推行工作提示单、督办函等方式,形成了区级总林长负总责、区级副林长抓统筹协调、镇级林长抓督促推进、村级林长抓落地见效的工作机制。在完善区、镇、村三级管理的基础上,组建20个巡护组、80余人的一线护林队伍,夯实网格化管理基础。区级林长累计开展巡林78次,区镇村三级林长深入责任区巡林520人次。
不断筑牢生态屏障,落实保护措施。大力实施绿化提升行动,完成人工造林4982亩、退化林修复2005亩、森林抚育900亩,义务植树3700株。完成林草湿监测、林地边界确认、国土三调新进林地等重点工作。大力推广进出山“防火码”APP,第一时间掌握火情,组建了5支扑火队,森林火灾实现“零发生”。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成功救助东方白鹳、苍鹭等野生动物5起。探索建立“林长+警长+法院院长+检察长”“党政林长+企业林长”等协作工作机制,强化林业案件源头治理,查处林政案件42件,恢复林地面积6.77公顷,还湿6.5公顷,追责14人,做到了“三到位”。2021年度获得全市林草行业森林草原防火先进单位称号;2021和2022年连续两年,获得全市林长制考核四区排名第一的优异成绩。
着力提升林业效益,激活生态红利。牢固树立“增绿就是增优势、护林就是护财富”的理念,因地制宜发展畜牧养殖、木耳种植、养蜂等林下经济,大力发展以榛子、葡萄等为主的特色林果业,林下经济总产值累计达3400余万元。鼓励支持双鸭山农场和辖区林场,开展赏花观光游、林果采摘游为主的特色林区游,实现了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的有机融合。利用原有厂房,翻新改建了集加工、包装、冷藏为一体的宝山经营所绿色食品加工基地,打造“双林滋森”品牌,推进了林区山产品走出深山、走向市场、走上餐桌。
全面强化宣传工作,凝聚奋进力量。强化宣传发动和舆论引导,加强林长制、森林防火、封山禁牧、野生动物、湿地保护等林业工作宣传,形成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林草资源保护良好氛围。开辟公众监督渠道,在全区林草重点区域设立区级公示牌1个,乡镇村级公示牌7个,公布责任林长信息和涉林违法线索举报电话。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委关于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部署要求,充分调动林业干部奋勇争先、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利用省市区各级融媒体平台,多角度、多方位进行深入宣传,在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公众号、龙头新闻、双鸭山日报及掌上双鸭山、双鸭山发布等各级媒体发布有关林长制新闻60余篇。
下一步,宝山区将在责任落实上持续发力,压紧压实各级林长责任,落实林长会议、巡林、林长令、工作督查等相关制度,确保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化运行。在监督管理上持续发力,重点抓好野生动植物保护、病虫害防治、各类破坏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突出抓好森林防灭火等工作。在融合发展上持续发力,统筹推进林下经济发展、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等工作,实现林长制与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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