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10月20日讯(首席记者 马淑芬)宝清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把查办案件作为惩治诬告陷害行为的有力手段,秉持着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责、绝不姑息的理念,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治理。
安排部署“立制度”。宝清县纪委监委深刻认识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以制度作保障,实现精准打击。制定了《宝清县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及时召开惩治诬告陷害专项调度会议,深化诬告陷害的内涵外延、明确职责分工,进一步提高查处质效,明确要求,综合研判并仔细梳理诬告陷害线索,依纪依规依法严肃处置诬告陷害行为。
迅速调查“挖线索”。深挖涉嫌诬告陷害的问题线索和不实举报件,对收集到的线索第一时间进行梳理研判,逐件甄别,逐项筛查,其中梳理出的诬告陷害线索共计93件,重复件53件、查否件40件。结合相关人员的工作经历、家庭和财产情况,以往信访举报情况和处置结果、廉政档案情况、举报时间节点等认真分析,最后确定5个有涉案嫌疑的线索。
重拳出击“树典型”。在专项治理中,纪检监察机关在前期通过大量调查工作,查明反映情况失实的基础上,召集信访室、审理室、案管室等负责人专题分析研判,认定举报人为达到个人目的捏造事实诬告他人,存在诬告陷害行为,并将4件问题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其中立案1件,移送起诉1件2人。该典型案例系借信访举报之名,行诬告陷害之实,严重扰乱正常的信访程序。
宝清县纪委监委将坚持宣传教育与依法打击相结合,持续巩固拓展整治成果,坚决狠刹诬告陷害歪风邪气,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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