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全省法院“优秀机关工匠”获得者、市中级人民法院宣传科科长闫冰玉
参加工作以来,她始终以“事不避难、志不求易”的精神,兢兢业业、精益求精,奋斗在热爱的工作岗位上。回顾成长历程中,她以优异的工作业绩荣记个人三等功2次,被评为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2019年荣获全市女职工合格“娘家人”称号,2021年被授予第六届双鸭山“十佳青年志愿者”称号,多次被评为全市优秀共产党员和系统先进个人,撰写的文章《双鸭山:谱写新时代文明兴院新篇章》等多篇文章在《人民法院报》发表,她就是市中级人民法院宣传科科长闫冰玉。
用奉献坚守忠诚
“学如弓弩,才如箭镞”。闫冰玉坚持在比别人多付出辛苦的学习中提高理论素养,用比别人多付出奉献的实际行动铸就忠诚之魂。2016年,她走上宣传岗位,照相摄像、新媒体素材制作和稿件撰写对她来说都是陌生领域,她一边学习一边实践,功夫不负有心人,很快宣传稿件在质效和数量上都有了明显的提升。
疫情发生后,她第一时间参加了志愿者队伍,在做好防疫的同时不忘履职,奋力讲好战“疫”故事,在换岗后到本单位负责的14个卡点进行“采访”,在岗上运用手机、电脑开展撰写文字、编辑视频、作图、参会等工作,期间共计发稿170余篇。
以勤勉笃正创新
“潜其心,观天下之理;明其志,成光明之事。”作为一名法院的新闻宣传工作者,除了从司法审判的角度客观公正地报道事实、再现人物、洞察人情外,还能通过笔和镜头架起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见证公正之路上的一个个里程碑,笔走风云,苦中有乐。
负责宣传工作以来,闫冰玉坚持笔耕不辍,为讲好法院故事、传播法院声音、展示法院形象作出了积极努力,撰写稿件5000余篇,省级以上媒体发布700余篇,用一个个成果作品唱响了新时代双鸭山法院宣传主旋律,为中院荣获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荣评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全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单位”及立案庭被命名为“全市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做出重要贡献。
育匠心争创一流
“一艺之成,良工心苦”。琐碎、繁杂、事无巨细,是法院宣传工作的特点;电话不停、事情不断,是法院行政部门的常态,闫冰玉对每一项工作任务都不等不拖,不耽误一分一秒;对日常工作认真负责,在人手不充足的情况下,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她把每天要做的事情按轻重缓急写在手机记事本上,避免遗漏工作。无论工作怎么繁忙,性格乐观的她,脸上总是洋溢着笑容,身上永远充满了正能量。五年来,她每年平均加班200多小时,在同事们看来,这位“80后”是恪尽职守、任劳任怨的好同志。
她说:“虽然我不在审判、执行一线工作,但我的每一项工作都是关系着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容不得半点马虎,更不敢有一丝懈怠。”
“理想信念之火一经点燃,就永远不会熄灭”。多年来,闫冰玉始终以新时代青年的充沛精力和活跃思维,拔节生长,奋力奔跑,在司法宣传岗位上用坚守见证和记录着双鸭山法院的发展历程,用创新挖掘好法治故事、传递司法正能量。
记者 康赫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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