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2022年度“龙江好人”获得者姜艳
记者 康赫之
自参加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以来,始终严格要求自己,牢记党的宗旨,时刻谨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严格、文明、公正执法,恪尽职守、任劳任怨,在交通警察岗位上一干就是二十多年,和男同事一样,工作在基层、扎根在基层,奉献出自己的青春和热血。她,就是2022年度“龙江好人”获得者姜艳。
多年来,姜艳默默奉献在公安交管一线岗位上。先后获得了黑龙江省劳动模范、黑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双鸭山市劳动模范、双鸭山市优秀共产党员、双鸭山市首届道德模范、双鸭山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双鸭山市公安局个人三等功、饶河县好公仆等荣誉称号。
甘心奉献无倦怠
每天出行的高峰时段,在饶河县通江街的十字路口处,总能看到这么一群人的身影:她们顶酷暑、战严寒,在路口站岗值勤、疏导交通,这就是被誉为边境小城一道亮丽风景线的饶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女子中队。中队成立伊始,姜艳被任命为中队长。当时的她倍感肩上的压力和责任重大。面对着一般女性难以承受的高强度工作量,她没有退缩,即便是忙到生病手术后也仅休息了几天便带着虚弱的身体就又走上了工作岗位。她用实际行动履行着交警的职责,因为她要肩负着每一位市民平安出行的重任。
从严执法不留情
作为交警,面对着情与法的考验,姜艳深知,处罚只是手段,最终目的是为了车辆的安全行驶,为了维护一个良好的交通秩序。这些年来她不记得得罪了多少亲戚、朋友。正是她心中一直铭记入党宣誓中的铮铮誓言“严守党的纪律”,所以她一次次“得罪”了家人,“伤”了朋友的心。除了站岗执勤,姜艳还深入客运企业、出租车公司、学校、外卖快递、农村等宣传教育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走访企业、校园200余家,受教育群众和学生10000余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急难险情勇冲锋
面对乌苏里江40年来罕见的汛情,县内部分地区、农田随时都有遭受洪灾的危险,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局党委的统一部署,姜艳带领她的队员们第一时间赶赴抗洪第一线疏导交通。全队24小时倒班执勤,确保管辖路段的畅通,为抗洪抢险以及过往车辆提供安全保障。洪水撤了,姜艳也累倒了,由于长时间的执勤环境潮湿,她得了急性肾炎,不肯离开工作岗位上的她,每天只能下班后抽出时间去诊所输液,缓解病情。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她是锐意进取的“实干者”。为了切实落实岗位职责,她毅然坚守疫情防控一线,把初心化为行动,将使命担在肩上。姜艳常说:“虽然我是女儿,是妻子,但我更是一名警察,必须战斗在最前线。”她严格要求自己,忘我工作,下班不下岗,一天工作下来,浑身冒汗,手脚发软,嗓子累得都说不出话,只有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一个人在警车里才能长长地舒一口气,缓缓劲儿,这时才拿出手机,给家人报个平安。在她心中,保障全县父老乡亲的生命安全、守护饶河这片净土是目前最重要的工作。
这就是姜艳的真实写照。她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忠诚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默默发挥着自己的光和热,用实际行动彰显一名共产党员“守初心、担使命”的政治本色,诠释了一名公安交警无私无畏、不惧危险、敢于斗争、奉献担当的英雄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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