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11月22日讯(记者 董田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4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市人社局进一步加大力度规范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切实提高认识,统筹规划,合理安排,认真实施,确保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和工作正常运转,切实保障干部职工合法权益。
休息休假权是劳动者应当平等享有的重要权利。带薪年休假是政府依法推动的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和谐的民生实事,社会关注度高,职工热切期盼。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二科加强对带薪年休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事业单位严格按照“落实计划、保证休假”的原则,领导干部应带头休假,并鼓励本单位工作人员休假,在保证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根据干部职工个人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合理安排轮流休假,充分做好休假职工与替班人员的工作交接,保证日常工作不受影响,做到应休尽休。对休假的申请条件、申请流程、审批程序、休假前报备及销假等作了具体规定,确保制度落实有迹可查并组织各单位年底前预报2023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实施计划,同时总结2022年度完成情况。
同时引导公园、景区、体育场馆、文博场馆等单位,将带薪休假制度与本地的传统节日、地方特色的活动相结合,也就是要采取相对灵活的休假安排,实现错峰休假,为游客提供更有品质的旅游活动,提升游客的满意度,以解决大家休假时候的“人满为患”、平日又处在相对平稳的状态,促进带薪休假与法定节假日、周休日合理分布,均衡配置,让年休假成为干部职工看得见、摸得着、享受得到的实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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