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3 · 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讲话
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副市长智建伟
同志们、广大消费者朋友们:
在全国人民努力向着党中央确定的第二个百年目标奋勇进军,全市上下认真贯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大好形势下,我们迎来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借此机会,我代表市政府向全市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祝贺,向工作在维权一线的全体工作人员致以诚挚的问候,向关心和支持消费维权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1年,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消协及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下,拓宽维权领域、扩大维权范围、提升维权水平,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果。目前,全市12315维权服务站增加至344个,全年共接待各类消费者投诉12155件,其中受理投诉2110件,举报572件,解答咨询947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8.514万元,受到了全市广大消费者的一致好评。
今年,中消协确定的年主题为“共促消费公平”。主要涵义为:一是严格落实法律规定,实现更有保障消费公平;二是积极引导“科技向善”,实现更深层次消费公平;三是强化特殊群体保护,实现更大范围消费公平;四是践行绿色低碳消费,实现更可持续消费公平。
保护消费者权益是一项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伟大事业,是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民心工程,同时也是一项长期的、艰苦的社会性公益事业。市委、市政府历来十分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始终把此项工作作为工作的重点,常抓不懈。
2022年,市委、市政府提出了未来五年实现“三个翻番”“两个提升”和全市国民生产总值实现千亿元的宏伟目标,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共同致力于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
全市各类企业、经营者要诚信经营,守法经营,主动承担起《消法》规定的经营者义务和相关社会责任,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各级政府及市场监管、卫健委、商务、公安等执法部门要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围绕重点区域、重点商品和重点环节,以食品、药品、农资等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深入开展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完善保护消费者合法利益的各项相关制度,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及时认真受理消费投诉,切实解决消费者反映强烈的各类问题,积极维护公平、有序、诚信的市场经济秩序。
广大消费者要提高维权意识,以法律为武器,积极主张、维护自身利益,坚决抵制各类侵权行为,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有关消费维权的各类法律法规,积极倡导守法经营、及时揭露违法行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对消费维权的舆论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全市人民要积极行动起来,为营造我市安全、公平、有序的消费环境,为建设现代化美丽多彩双鸭山而努力奋斗。
最后,祝全市广大消费者朋友们阖家幸福,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