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双鸭山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日期的决定
双鸭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双鸭山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13日至15日召开,会期两天半。会议建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并作相应决议;
二、审查双鸭山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并作相应决议;
三、审查双鸭山市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并作相应决议;
四、听取和审议双鸭山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并作相应决议;
五、听取和审议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并作相应决议;
六、听取和审议双鸭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相应决议;
七、审议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八、选举双鸭山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
九、选举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
十、选举双鸭山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双鸭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一、通过双鸭山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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