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31日双鸭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于夫鑫为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岳明为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
陈激扬为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庭长;
杨亮为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赵大伟为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庭长;
薛龙为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
杨志超为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王甜甜为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刘璐为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
姜辉为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
杨丘波为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洋洋为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郭雨晴为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王桂杰的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德良的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三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祝玉付的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周立波的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薛龙的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庭长职务;
岳明的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李曌的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陈激扬的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一庭副庭长职务;
殷学琳的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赵大伟的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杨志超的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副庭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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