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兴隆分局经侦大队按照垦区公安局经侦支队的通知要求于8月23日,组织学习了《公安机关异地办案协作“六个严禁”》、《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传销案件侦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依法严格规范开展办案协作的通知》、《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有关规定》等相关执法办案规定。学习由红兴隆分局经侦大队负责人韩鹏同志领学,经侦大队全体民警参加学习。
会议要求:一是强化法治意识。依法严厉惩治各类经济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提升经侦民警执法办案质量,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要严格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审核监督规定》办理,强力推进经侦执法规范化建设;二是强化程序意识。不断规范执法办案流程,加强执法过程的审批核查,切实提高工作标准,坚决杜绝执法不严、秩序混乱、不遵守执法流程、不按程序办案的问题;三是强化效率意识。加强执法行为、结果的监督考评,切实提高办案质量,真正解决办案不及时、处理结果不缜密、执法公信力不高的问题;四是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充分发挥示范表率、指导实践作用,落实案件包保责任,强化执法监督,强化经侦民警使命担当,切实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全力打造新时代垦区公安铁军,为服务垦区改革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记者 杨昕宇 王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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