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第九条相关要求,现将“双鸭山市大民煤矿单井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信息公开,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双鸭山市大民煤矿单井改扩建项目
选址选线:位于龙煤双鸭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七星煤矿西南3千米处。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双鸭山市大民煤矿1995年建井,1996年投产,该井批准开采1、2、3、10号煤层,生产规模4万吨/年。采用地下斜井片盘开拓方式,走向长壁后退式开采,顶板采用全陷法,二段提升,原采矿许可证范围内面积2.2488平方公里,截止2018年末,全矿井保有资源/储量2558.14万吨。现有3条井筒,1条主井用于上煤和提矸,1条副井用于下料、上煤和提矸,1条风井。该矿井在2012年编制了《双鸭山市大民煤矿资源整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获得了原双鸭山市环境保护局批复(双环函[2012]210号),但实际未建设。现有工业场地内有2台2t/h常压热水锅炉、2台燃煤热风炉、食堂内设2个燃煤炉灶,各燃煤锅炉及热风炉均未配套烟气处理设施直接排放。生活污水直接排放,矿井涌水汇入井底水仓后通过中央水泵房直排,矿井涌水采用水泵排至地表,部分进入静压水池,部分直排。矿井矸石露天堆存后用于铺路及填充洼地,原煤在工业广场内露天堆存后外售。
改扩建建设内容:对1、2、3、10号煤层扩大矿区范围,增加4、6、8上、8、8下、10、11、12、13、14、15号煤层,并调整采矿标高。扩大矿区范围后,矿区面积3.0798平方公里。拟扩增加资源储量2132.25万吨,扩储后资源储量2558.14万吨。改造后生产能力为30万吨/年。将现有3条井筒和工业场地废弃,在现有火药库位置建设新工业场地,将现有火药库搬迁。新增新井筒,上煤改造为皮带输送,建设封闭煤场,新建生活污水和矿井水处理设施,重新购置热风炉和生活取暖设备,该矿井通过本次改扩建完善环境保护相关工作,使其满足现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政策要求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双鸭山市大民煤矿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17703694886
E-mail:lidapeng2005@126.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哈尔滨市碧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15765517994
联系电话:柳经理
E-mail:395616240@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邮寄地址和电子邮箱详见“二”和“三”。
(六)信息发布有效期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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