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第九条相关要求,现将“双鸭山市林发煤井扩储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信息公开,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双鸭山市林发煤井扩储改扩建项目
选址选线:位于双鸭山市岭东区东南37千米,距双桦煤矿20千米,十二道坝东侧6千米处。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该矿井于1996年建井,现开采5号煤层,开凿右六片水平大巷,开采标高+150m水平。原采矿许可证范围内面积1.44993平方公里,原有资源储量107.46万吨,原设计生产能力6.0万吨/年,实际公告能力4万吨/年。现有3条井筒,1条主井用于上煤和提矸,1条副井用于下料、上煤和提矸,1条风井。该矿井自建井以来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有工业场地内有2台2t/h常压热水锅炉、1台0.5 t/h常压热水锅炉、2台0.2t/h常压热水锅炉、2台燃煤热风炉,各燃煤锅炉及热风炉均未配套烟气处理设施直接排放。生活污水直接排放,矿井涌水汇入井底水仓后通过中央水泵房直排,矿井涌水采用水泵排至地表,部分进入静压水池,部分直排。矿井矸石露天堆存后用于铺路及填充洼地,原煤在工业广场内露天堆存后外售。
改扩建建设内容:对原1、4、5号煤层扩大矿区范围,增加9号煤层,并调整采矿标高。扩大矿区范围后,矿区面积3.1363平方公里。拟扩增加资源储量872.61万吨,扩储后资源储量980.07万吨。改造后生产能力为30万吨/年,矿井服务年限13.15年。利用现有3条井筒,不新增新井筒,上煤改造为皮带输送,建设封闭煤场,新建生活污水和矿井水处理设施,对现有燃煤锅炉进行改造,更新燃煤热风炉设备,该矿井通过本次扩储改扩建完善环境保护相关工作,使其满足现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政策要求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双鸭山市林发煤井
联系人:袁总
联系电话:13555449816
E-mail:529265347@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哈尔滨市碧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15765517994
联系电话:柳经理
E-mail:395616240@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邮寄地址和电子邮箱详见“二”和“三”。
(六)信息发布有效期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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