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吉来
炮台山古城是汉魏时期的历史文化遗存,关于炮台山古城遗址的记载,始见于1916年《宝清县志》“七星泡以东十里之地,七星河南北岸各有一座古城,俗称对面城。城内红褐色陶片居多,不晓建于何年,废于何时。”这里所说七星河南岸之城,就是指炮台山古城。
1984年,国家文物部门组织第一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佳木斯文物管理站站长李英奎及我县文物工作者陈德恩、刘文学按照国家文物部门要求,根据《宝清县志》记载,重点对炮台山古城进行了踏察。自此,对炮台山古城的调查研究工作全面展开了。经过市县文物工作者的共同努力,1986年完成了测绘工作,绘制出了地形图、平面图以及石器、陶器等文物的器物图,1987年完成了调查报告的编写工作。
1987年,黑龙江省文物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学者对炮台山古城遗址进行勘察,并于1月29日在《人民日报》发表了题为《北大荒发现古城址,西汉时期并非处女地》的考察报告,首次指出了炮台山古城属挹娄文化遗存,当属挹娄文化发源地。
1993年,国家文博专家组专家黄景略、张忠培、杨虎、孙秉根、乔梁等,对炮台山古城遗址进行了考察。考察组认为,炮台山古城是汉代东夷人所建,已粗具国家建制雏形,是该地区政治、经济、军事以及文化中心,是研究我国东北地区肃慎、挹娄、靺鞨、女真及满族文化的历史见证。
1994年,国家文博专家张忠培先生再次来炮台山古城考察,并当即与随行考察的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司司长杨志军决定,将对炮台山古城在内的七星河流域汉魏时期遗址的考古调查,作为国家级科研课题,纳入国家文物考古科研规划。
1995年,张忠培先生又一次来到炮台山古城考察,指出“七星河流域古城群立,已处在社会演变阶段,对它们的结构和布局的社会学式的深入研究,不仅能认识到这些城址所处时代的社会性质,更能认识到它是揭开其它考古学文化遗存群体奥秘的一把钥匙”。
1998年,国家文物局专门组建了以省、市、县文物保护研究机构为成员单位的三江平原七星河流域汉魏时期遗址调查与勘探工作小组,全面启动了国家层面上的对七星河流域汉魏时期遗址的考古调查发掘工作。我和陈德恩作为科研小组的成员,参加了炮台山古城遗址的考古调查和试掘工作。2000年6月国家科研小组对炮台山古城进行了试掘,发现了一处230平方米的圆角方形大房址,地面平坦而坚实,专家初步认定为宫殿基址。
2000年,炮台山古城遗址提升为“国保”单位的申报工作、炮台山古城遗址的勘探发掘工作、炮台山古城遗址保护利用规划的编制工作同时进行。2000年6月,我邀请黑龙江省文博专家组组长干志耿、副组长殷德明两位老先生指导炮台山古城保护利用规划的编制工作。工作期间,我与陈德恩陪同两位专家登上了炮台山,与在那里进行勘测的专家学者共同探讨时,意外地发现了山顶城的“北斗七星”现象,经过与专家进一步研讨,初步认定山顶城上的坛台,是具有北斗七星星象的祭祀坛台,即“北斗七星祭坛”。为了引起更多专家学者的关注与研究,干志耿、殷德明两位先生撰写了题为《七星河畔发现“北斗七星”祭坛》的长篇文章,发表在《中国文物报》2000年9月27日第一版上,编辑还加了“城市布局与建筑史上的奇观”、“表明华夏文化在汉魏时期已传播至三江平原”的引题和副题。发表于《中国文物报》的《2000年中国重大考古发现回眸》中,共列出重大考古新发现四十项,其中炮台山古城“北斗七星祭坛”遗址居第二十六位。
2000年8月,在省文博专家组与我县文物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完成了炮台山古城“升级”的申报材料,在报请国家文物局审批之前,我们首先请国家文博专家组组长黄景略先生和副组长张忠培先生对申报材料进行了审定,两位先生在审定过程中,对北斗七星祭坛的发现十分重视,当即邀请天文考古学家伊世同先生参与审定,三位老专家一致认为炮台山古城及隔河相望的凤林古城,在三江平原汉魏时期遗址群中地位十分重要,具有特殊意义。现在发现这样大的“北斗七星”祭坛遗址,再次证明这里已经具备早期国家建制的规模。炮台山上“北斗七星”排列与天上的“北斗七星”排列基本上是一致的,推断它为“北斗七星”祭坛是合理的,这在全国是首次发现。我国古代对北斗七星的认识是较早的,七星形像在古代壁画中已有发现,因此,在汉魏时期炮台山遗址上发现“北斗七星”天文考古现象并不奇怪。炮台山下的七星河、七星泡,外七星河以及以“七星”命名的乡、镇、矿山企业等都是七星祭坛的佐证。现存的地表坑,可能是当年的山顶建筑,到祭祀时临时启用;也可能是当年祭祀时点燃天火的坑穴。炮台山“七星祭坛”是很重要的考古发现,其确切的内涵尚须考古发掘与研究后确定,但其重要性是无法否定的。
炮台山“北斗七星”现象被发现后,引起了国内外专家学者的广泛关注,在这一现象得到初步认定之后,我们又在国家文物局考古专家组组长黄景略先生的推荐下,邀请国家著名天文考古专家伊世同先生,专程来炮台山古城遗址进行实地考察,并做进一步的确定。通过实地考察,伊世同先生认为,遗址中的北斗七星方位标示是非常明确的,是勿庸置疑的。祭坛上北斗七星北侧的第八颗星,表示的是极星。用天文学岁差推演核校,炮台山古城虽建筑于汉魏时期,但北斗及极星的星位标示却反映的是距今4,500年左右的星象,显示了汉魏时期的居民对其先人天文知识的传承关系。“北斗七星祭坛”属于敬天礼地的性质,而且七星的方位表明了汉魏时期三江平原的先人重视夏季的祭祀大礼。炮台山“北斗七星祭坛”是我国首次发现,在同类祭坛中是规模最大的,年代最早的。在东北三江平原观测天极附近星象的自然条件,比中原地区更为理想和优越,东北古代先民观察星象的水平不会比中原有很大的差距,“敬天法祖”的习俗也与中原颇为类似,不能过低估计当年北方民族的文明发展水平及中原与边远地区进行的相互交往关系。考察结束后,伊世同先生撰写了《荒原古都祭斗坛—东北三江平原遗址的天文考古》的考古调查报告,发表于郭守敬国际学术论坛,在国内外引起了很大轰动。
炮台山古城是东北地区最大的山城址,而且城坛结合的特点是独一无二的,是三江平原汉魏时期遗址的核心遗址,是东夷文化在天文、历法、军事、礼仪、建筑等方面的具体表现。炮台山古城遗址,特别是位于山顶城的“七星祭坛”。不仅是重要的历史文化遗存,而且是更重要的社稷遗存,是三江平原地区进入文明时代、跨入国家阶段无可争辩的鲜明标志。由于东北地区开发较晚,炮台山古城至今仍保持完好。鉴于炮台山古城遗址特有的历史文化价值、科学研究价值以及现状的完整性,2001年7月15日,国务院将其列入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中,同时名列其中的还有我县七星泡镇境内的民富遗址群中的三十处遗址、城址和祭坛址。
我县文化遗址数量多,分布广、品位高、价值大,是黑龙江省文物大县。2003年12月,我县被国务院命名为全国文物工作先进县,这是当时我省第一个也是惟一一个获此殊荣的县份。2006年我县的青龙山古城遗址和雁窝岛古城遗址被国务院列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至此,我县已有四处(三十三个遗址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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