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5日,双鸭山市尖山区南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将一面心系企业、公正执法的锦旗送到尖山公安分局富安派出所,对副所长霍维波及办案民警切实践行便企、助企、利企的优化营商服务行为表示感谢。
2018年4月,王某到南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取款4万元现金,并蓄意将银行需要收回的取款票据凭证带走,随即回到银行说少取走1万元现金。经调取银行监控录像证实王某取走的就是4万元现金,经多次协商,屡屡拒绝银行的合法索回凭证的要求。近日,富安派出所接信用社的报警求助后迅速开展工作,调查取证后,依法对王某开展思想工作,并积极普法、耐心劝导,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王某终于答应将取款票据凭证归还给银行,此次纠纷得到最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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