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大人民群众: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统一部署,推动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打出声威,取得实效,维护全市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希望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参与和支持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检举揭发以下10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线索,为营造安定、和谐、稳定、平安的社会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对线索举报人我们将依法保护个人信息和安全,查证属实的将给予最高8万元的奖励,欢迎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
可以通过电话、邮寄信件、电子邮箱、微信公众号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市扫黑办0469-8562119
市公安局0469-4233524
举报电子邮箱:市扫黑办syssshb@163.com
市公安局sysgajx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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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扫黑办收双鸭山市尖山区民生大街111号市委13号楼121室
市公安局双鸭山市公安局扫黑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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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以直接到市、县(区)扫黑办和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双鸭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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