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1月21日讯(姜莹)铁路运输部深入开展偷盗、私卖煤炭产品“百日专项整治”活动,发挥职工主人翁作用,切实维护企业和职工利益,保护好劳动果实不受损失。
及时动员部署,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这个部组织机关人员及各基层班子成员73人次,参加了打击偷盗、私卖煤炭产品“百日专项整治”动员会议,向25个基层单位印发了《关于开展打击偷盗、私卖煤炭产品“百日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提纲》共1000份、宣传条幅30幅,同时利用QQ群、微信群等宣传媒体,广泛深入宣传此次活动的重大意义,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治工作有实效。这个部党政主要领导牵头,严格落实各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针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根源,解决漏洞和缺陷巩固百日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紧密围绕“五个整治重点”,遏制生产环节中的弊病。一是整治在铁路运输过程中利益勾联、涉黑腐败、团伙盗窃煤炭产品等问题;二是整治在铁路运输环节中,铁路沿线职工、居民扒车偷盗、在车下捅煤等偷盗煤炭问题;三是整治自用煤运输过程中,私自将煤炭销售、顶账、易物、赠送等盗卖煤炭问题;四是整治在煤场、锅炉房等存煤地点监守失职、监守自盗等问题;五是整治管理部门同流合污、提供方便,监管部门充当“保护伞”,自用煤使用单位不用规定车辆运输和不严格执行自用煤管理考核办法等问题,有效解决在煤炭运输过程和自用煤管理上的漏洞和顽疾,切实维护企业和职工利益。
发动职工群众监督,建立奖惩机制。这个部深入到职工群众中倾听意见和建议,在铁路沿线各车站、工区、列检所等张贴公告公示,切实发挥机调组人员,各车站值班员工、列检人员等护路保货作用,发动职工群众对偷盗和私卖煤炭产品问题进行监督、举报,对举报有功人员,按照挽回经济损失比例予以奖励。同时对专项整治期间不收敛、不收手的违纪违法案件,一律严查快办,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一经发现监守自盗、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绝不姑息,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必要时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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