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到政府机构办事情,一怕环节多,二怕在各个环节找人、等人!
对于营商环境问题,省委省政府下定决心:坚决打好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
焦点
1月15日,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团分组审议《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这已经是这部地方性法规经历的第三次审议。
01一审审出精准
把脉龙江优化环境的立法需求
2018年春节后上班第一天,省委就组织召开了全省大会部署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省委书记张庆伟强调,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事关全省发展大局,要坚持依法办事、推进法治化建设,坚决打好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

全省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在哈尔滨召开。徐旭 摄
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黑龙江代表团媒体开放日上,省委书记张庆伟再次表示,尽管黑龙江省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任务依然十分艰巨,下一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必须用钢牙啃硬骨头,用猛药来治沉疴。

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黑龙江代表团举行媒体开放日。 徐旭 记者 邵国良 摄
2018年10月2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对省政府提报的《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与监督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在审议过程中,组成人员建议:
1、针对我省民营经济偏弱问题、指向明确的营商环境考核制度、将行政机关“必须为”和“不可为”的内容作出明确规定;
2、条例结合我省特点,围绕破解市场主体投资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加以规范,精准把脉龙江优化环境的立法需求。
02二审汇聚民智
对“新官如何理旧账”做出细致规定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对《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了二次审议。
1、“新官如何理旧账”的细致规定,作为营商环境立法领域的一个创新,成为条例草案中的亮点。
条例草案明确指出:履行与市场主体签订的有效合同,兑现以会议纪要、文件等书面形式承诺的合法优惠条件,不得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调整或者当地政府政策调整等为由不履行、兑现,不完全履行、兑现或者迟延履行、兑现。
2、条例进一步明确政府和有关部门如何与企业接触交往,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条例草案指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政企沟通机制,可以通过组织企业家座谈,邀请各行业企业家代表开展调研,参加企业和商会、协会组织的座谈会、年会等活动方式听取有关企业和商会、协会意见建议,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03三审务求实效
确保立法出台后真正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与支持
为及时综合分析、充分采纳各方意见,条例草案在二次审议后,又再次广泛征求意见,书面征求了全部省人大代表、全部省政协委员、十三个市(地)人大(工委)和政府各部门意见,并网上征求公众意见,广汇民智,认真倾听各方呼声。
1、1月8日,省人大常委会在北京举行《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二次修改稿征求意见稿)》专家论证会。多位知名专家学者为我省条例论证把关。
2、我省还创新运用立法协商机制,充分发挥政协委员作用,听取各方建议,确保立法出台后真正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与支持。省人大法案组也成为今年唯一一个跨两会的工作组,他们深入各个人大代表团和政协各小组,广泛听取意见,及时反馈大会声音。
目前,提请省十三届人大会三次会议审议的《<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的议案(草案)》中对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司法行为、解决营商环境“堵点”“痛点”等方面内容进行了明确规范。
一部法规经历三审,两次征求意见,
作为立法重头戏,今年的全省两会上,代表委员们对这部地方性法规的出台之路颇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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