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和退役军人事务部工作安排,在全市全面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
一、采集目的
此次信息采集工作的目标是全面摸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底数并为其家庭悬挂光荣牌,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档案和数据库,为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和工作运行体系建设,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奠定基础。
二、采集范围
(一)采集对象:信息采集对象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服务管理的所有相关人员,主要包括以下十二类人员:
1.军队转业干部; 2.退役士兵;3.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4.军队无军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5.复员军人;6.退伍红军老战士,包括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7.残疾军人;8.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9.烈士遗属,包括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10.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包括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11.病故军人遗属,包括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12.现役军人家属,包括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二)采集内容:信息采集的内容主要包括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个人身份信息、政治面貌、对象类别、基本生活状况等,涵盖户籍、救助、社保、医疗、住房、抚恤优待、服役及安置情况等多项基础信息和照片。
三、采集方法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请前往户籍所在地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设立的集中采集地点申报信息。
市、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人及电话公布如下: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张鸿全0469-6166716、6166717
集贤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黄明 0469-4677807
友谊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李明 18944694002
宝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马长见13339344734
饶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于长永0469-5676877
尖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胡影 0469-4240185
岭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王海燕15704696911
四方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王召远0469-4340788
宝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王 伟0469-4322786
四、申报材料
申报的退役军人需携带以下证件或材料原件:(1)身份证;(2)户口本;(3)转业证、退伍证、离退休证等相关证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民兵民工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等相关证件;(5)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相关证件;(6)立功受奖证件;(7)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五、相关要求
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提高退役军人工作水平的重要途径。希望各县(区)认真组织落实,请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给予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个人申报,以确保信息采集工作圆满顺利完成。
双鸭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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