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关于《2017--2018年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方案》(黑政法字〔2018〕142号)的要求,现将双鸭山市委政法委拟推荐表彰的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公示。
一、先进集体
1.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2.市看守所
二、先进个人
1.时岩尖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
2.周高赞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副处长
3.曲宏亮市公安局中心分局纪委书记
4.丁雅鹏友谊县司法局副局长
5.柳林宝清县委政法委政治处主任
公示期为5日(2018年12月24日至2018年12月28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市委政法委反映。反映的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69-8562117,13796377177,13895899399。
电子信箱:syszfwxjk@163.com
通信地址:双鸭山市委7号办公楼513室
中共双鸭山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8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