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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清县出台秸秆禁烧规定 推进“五化”利用
//shuangyashan.dbw.cn  2018-10-05 06:44:28

  东北网双鸭山10月5讯(记者 马淑芬)近日,宝清县召开生态环境保护暨秸秆禁烧动员大会,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安排部署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秸秆禁烧工作。会上,书面传达了宝清县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方案和奖惩暂行规定;6家单位作了表态发言,16家单位签订了《秸秆禁烧目标管理责任状》。

  会议强调,县委常委作为第二级网格长,要对全县各乡镇和相关单位的秸秆禁烧工作负责;各乡镇和相关单位班子成员作为第三级网格长,对分管辖区内的秸秆禁烧工作负责;各村屯“两委”班子成员作为第四级网格长,对本村屯秸秆禁烧工作负责,确保禁烧工作无死角、全覆盖,任何时间段都有人抓、有人管。

  对于秸秆禁烧,宝清县制定了史上最严厉的奖惩制度。该县连续3年每年拿出1000万元用于奖励“零火点”的乡镇和部门,对三、四级网格长给予一定的补贴,并在干部提拔任用中优先考虑。对于第一个出现火点的乡镇,逐级逐个进行问责,所在乡镇政府主要领导、分网格长和所在村党支部书记立即免职,并连同村网格长每人罚款5000元。整个秸秆禁烧期间发生5个及以上火点的乡镇,不论总网格长是书记还是乡镇长,一律就地免职;发生3个及以上火点的村,相关四级网格长一律就地免职。在以上这些处罚之外,县纪委、监委将迅速介入,仔细追查是否存在失职行为。同时,环保、农业、公安等部门协调联动,对不听劝阻焚烧秸秆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直接点火者行政拘留7-15天。对于发现火点的举报人,给予现金奖励。

  宝清县秸秆禁烧工作坚持“疏堵结合、以用促进”的原则,对秸秆综合利用地块实施网格化管理,科学分类,编号处理,全力推进秸秆“五化”利用。不断扩大秸秆粉碎直接还田、保护性耕作覆盖还田、秸秆造肥提质还田、牲畜过腹还田的规模,推进秸秆“肥料化”;同“两牛一猪”工程紧密结合,积极推广秸秆青贮、秸秆氨化盐化处理,推进秸秆“饲料化”;要求各乡镇加快对办公楼的取暖锅炉进行改造,推动农村冬季取暖由燃烧原煤向燃烧秸秆转变,推进秸秆“能源化”;将通过引进河南跨区作业车队,对水稻秸秆进行收割,并生产草帘和草席,推进秸秆“原料化”;将与相关科研院所对接,努力尝试用秸秆生产食用菌菌棒,推进秸秆“基料化”。

作者:    来源:    编辑:王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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