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1月29日讯 29日,记者从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五次会议上获悉,本次大会共确定代表议案12件。
据悉,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代表们牢记人民嘱托,以饱满的政治热情,紧密围绕龙江振兴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等重大问题,依照法定程序,积极向大会提出议案。到大会规定的议案截止时间,大会秘书处议案组共收到1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原案13件。经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审议,一致认为,13件议案原案中,除1件议案原案内容不符合议案条件外,其余12件符合议案要求,应当作为议案处理。
这12件议案原案分别是:牡丹江代表团董惠江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议案》、《关于制定〈黑龙江省开发区管理条例〉 的议案》,鹤岗代表团刘文义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黑龙江省电梯安全条例〉的议案》,七台河代表团严明等16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黑龙江省种 子管理条例〉的议案》、《关于制定〈黑龙江省节约用水条例〉的议案》,七台河代表团吕巧凤等17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黑龙江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的议 案》,七台河代表团高广生等1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修改〈黑龙江省发展中医药条例〉的议案》,双鸭山代表团李己华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黑龙 江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的议案》,哈尔滨代表团何卫平等10名代表和黑河代表团宁冬等10名代表分别提出的《关于修改〈黑龙江省边境管理条例〉的议案》2 件,鹤岗代表团刘文义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的议案》,黑河代表团孟繁旭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黑龙江 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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