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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推进法治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积极践行者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16-04-05 09:44:53

——市检察院围绕工作实际学习贯彻落实讲话精神

  东北网双鸭山4月5日讯(王秀平 记者 杨军 韩庆权)3月22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中心组认真传达学习了全国“两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3月7日参加黑龙江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了省委书记王宪魁提出的五个“深刻领会、全面贯彻”的工作要求、在省管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黑龙江日报》的系列评论员文章,传达学习了市委书记孙喆在全市领导干部大会上提出的三点贯彻落实意见。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恒源和院党组成员一致认为,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必须全面贯彻、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的部署要求,切实担负起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着力打造全面振兴好环境的政治责任,以奋发有为、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的态度当好推进法治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积极践行者。

  始终保持检察工作服务经济发展、推进法治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高度自觉

  当前,双鸭山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也同各地一样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自己肩头责任的重大,必须始终保持检察工作服务经济发展、推进法治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高度自觉;必须切实用五大发展理念引领各项检察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省院和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必须更加主动地将检察工作置于双鸭山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着力提升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让检察机关、检察工作成为良好发展环境的组成部分。

  教育和引导检察干警善于从经济学的视角来看待和处理发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善于站在企业和企业家的角度来认识和解决个案中的具体问题,善于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多种法律监督手段来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切实提升检察工作服务经济发展、推进法治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能力水平

  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发展、推进法治建设、优化发展环境这个核心要求,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完善工作机制,深化法律服务,提升能力水平。

  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坚持把服务经济发展、推进法治建设、优化发展环境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着眼点,坚决克服经济发展与己无关的纯业务观念。牢固树立越是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越要防止办案对企业发展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越要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的理念。在办案时机、工作方法、政策解读、法律适用、行为规范等方面,从认识上主动转变、从行为上主动适应,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更好的空间。

  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司法规范化、执纪严格化“两化”建设年活动,从优化发展环境出发,严格规范检察权的行使。在查办涉企案件时,要有“三个考虑”,并努力做到“四个避免”。 “三个考虑”是,办案前要考虑运用最佳方式,尽量不影响企业的形象声誉;办案中要考虑使用最佳手段,尽量不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行;办案后要考虑采用最佳办法,尽量帮助企业挽回损失。“四个避免”是,避免影响企业资金正常流动;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避免影响企业形象信誉;避免影响整体的投资环境。在法律适用上,要注重把握好“三个区别”和“四个界限”。“三个区别”是,要把企业经营活动中的不规范行为与犯罪行为区别开来;要把企业中的个人经济犯罪与企业违章操作区别开来;要把企业的一般违法行为与单位犯罪区别开来。“四个界限”是,正确把握合法的劳动收入、投资收入与贪污、受贿、私分、挪用等违法犯罪所得的界限;正确把握经济纠纷、经济活动中的不正之风、违反财经纪律与职务犯罪的界限;正确把握科技人员以自己的专业知识提供咨询或以技术入股等形式从企业获取报酬的行为与利用审批权或本单位的技术成果向企业索贿受贿、侵犯知识产权、侵犯商业秘密等犯罪行为的界限;正确把握国有企业兼并、重组中涉及的经济纠纷与侵占国有资产犯罪的界限。同时,还要认真研究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类型案件,准确把握此罪与彼罪、罪轻与罪重等界限,慎重使用查封、扣押等措施,加强与涉案企业的沟通交流,帮助企业整章建制,规范管理,堵塞漏洞。

  进一步深化法律服务。突出服务重点,组织全市两级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室、检察联络室、检察服务室的干警,更多地深入企业,面对面地开展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拓宽服务领域,既注重抓好对双矿集团、建龙集团等全市支柱企业的法律服务,又突出抓好对创新型、创业型、劳动密集型中小微企业和对俄经贸企业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持续加大对扰乱经济秩序、破坏法治建设、损害发展环境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

  突出打击扰乱经济秩序的各种犯罪。加强对新常态下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的分析研判,统筹司法办案,集中查办合同诈骗、职务侵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严重经济犯罪,积极参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坚决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依法惩治损害发展环境的职务犯罪。重点查办国企改制、产权交易、政府采购、投资并购、招标投标中的职务犯罪,社会事业、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以基层反腐为重点,着力抓好为期五年的惠农扶贫领域惩防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依法严惩群众身边的“蝇贪”,保障扶贫开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顺利实施和国家各项扶贫政策的全面落实。继续深入开展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重点查处围猎干部、主动行贿、情节恶劣的行贿人。对带有索贿性质和谋取正常利益的行贿犯罪,可以考虑酌情做从轻、减轻处理。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加大失职渎职犯罪查处力度。同时,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健全预防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作者:    来源:     编辑: 王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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