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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身作则 做廉洁自律表率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16-03-21 08:18:37

尖山区区委常委、纪委书记 李景林

  通过学习中共中央新印发修定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我受益良深。新的《准则》和《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综观新的《准则》和《条例》,有以下三项特点:

  一是新《准则》和《条例》具有严密的科学性。《准则》和《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大纪律”,覆盖党员8小时内外的工作和生活,充分体现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真正让纪律成为“铁律”,党员不管职位高低,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动辄则咎,违者必处。

  二是新《准则》和《条例》具有现实的针对性。《准则》和《条例》充分借鉴吸收近年来监督执纪问责的丰富实践,特别是针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等问题,明确了相应的处分标准,具有更强的现实针对性。尖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今后的工作重点,要以《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持续聚焦突出问题,紧盯“四风”和腐败问题的新形式、新动向,不管其如何“隐身”和“变种”,也要使其逃不过监督者的“照妖镜”和“金箍棒”。让心存侥幸者死心,让顶风违纪者付出代价。

  三是新《准则》和《条例》具有更强的操作性。《准则》和《条例》整合明晰了党员的“负面清单”,对党员干部禁止性行为的事实范围进行了调整,不仅告诫党员干部哪些行为不能做,同时提出了清晰的处罚依据,可以更好地通过解决个性问题,防止和避免理解、执行上的偏差。新《准则》和《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重新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按照党要管党的要求,强化监督执纪,为党纪“加码”,在法律之前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把党章关于纪律的要求更加具体化,从小抓起,从早抓起,不让党纪严于国法沦为空话。

  作为一名纪委书记,不仅要做《准则》和《条例》学习的先行者,今后,我更要做《准则》和《条例》遵守的示范者和维护的捍卫者,把新《准则》和《条例》作为工作标尺,通过三个“坚持”,抓好尖山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是坚持从严监督,结合实际抓好执行。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准则》强调自律,重在立德;《条例》强调他律,重在立规。纪检监察机关在推动《准则》和《条例》落实方面负监督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各单位各部门学习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抓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领域,把纪律融入到各项工作中,将反腐倡廉工作实际与《准则》和《条例》“对表”,同时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动组织制度创新,为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提供坚强保障。

  二是坚持从严执纪,严格履责管好队伍。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敢于担当,坚决履责,把纪律挺在前面,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加强监督执纪,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的行为。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三是坚持从严问责,切实维护党纪法规。纪检监察干部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要善于发现问题,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解决问题,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切实维护党纪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推动崇廉尚洁、遵纪守法成为自觉。

作者:    来源:     编辑: 王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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