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10月20日讯(张维杰)友谊县东建司法所自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认真贯彻执行社区矫正有关的法律政策规定,并结合工作实践,不断探索和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新方式,促进人性化管理工作良性发展。
基于社区矫正人员犯罪后思想反差明显,对自己所犯罪行有一种负罪感和情绪失落感,唯恐被社会抛弃,被家人离弃,出现恐慌心理,短时间难以适应社会生活。东建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开展日常管理教育工作时,针对个体实际情况,以拉家常的形式与之谈心,深入了解他们的家庭和生活工作情况,逐渐消除其思想顾虑,对症下药开展教育工作。并且,司法所工作人员经常对在册监管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和思想道德教育,帮助他们重新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鼓励他们发挥自己的才智,积极进取,自立自强,努力成为社会有用之人。如2014年因故意伤害罪接受社区矫正人员王某,年纪小,思想不成熟,法律意识淡薄,司法所对其制定个性化的教育矫正方案。通过教育、帮助,又结合相关的管理与行为约束,使王某重新融入社会,改过自新,并找到了合适的工作。看着王某的变化,司法所工作人员及其家人都感到无比欣慰。
同时,该所坚持对每位社区矫正人员实行报到登记、入矫宣告、思想汇报、行为去踪报告、家访、走访、谈话、请销假、出境限制等制度,摸清他们的具体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正个案,严格落实矫正管理措施,杜绝脱管、漏管现象发生。同时,积极与派出所、社区居委会等部门单位建立了联络、例会、通报等管理机制,规范了各项管理工作,堵住了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漏洞。该司法所累计接管社区矫正人员13人,无一人脱管、漏管,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切实维护了当地社区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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