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担任银行信用卡推广员的便利,在获取客户信息后,冒名办理信用卡两张并消费取现,透支金额达到2.1万余元。昨日,闵行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韩某有期徒刑1年半,缓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
1985年出生的江苏高邮女子韩某,在招商银行担任信用卡推广员。2008年5月,韩某利用其担任推广员的便利,在获取客户朱先生的信息资料后,冒用朱先生身份办理了招商银行信用卡两张。然后,她持卡在闵行区超市、商场、饭店等处透支消费、取现。截至去年1月,其拖欠信用卡本金共计21432.76元。去年10月12日,韩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案发后,韩某家属已代其退缴全部赃款。
法院审理后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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