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知家属接轻生女孩回家
22日12时30分,一个20岁左右的女孩上了南京的哥邵师傅的车,一路上,邵师傅发现女孩哭哭啼啼,也没好意思问。女孩表示去长江大桥的桥中央。一路上,邵师傅发现女孩情绪很不稳定,怀疑她是想不开要去跳大桥,就和她聊了起来。
女孩情绪越来越不稳定,向邵师傅发火:“你管我去大桥干什么,我就是死了也不会少你一分钱。”邵师傅肯定女孩是想跳江,立即靠边停车,将女孩喊下出租车,劝她不要想不开。
无良出租车司机抢着送她去
见邵师傅不肯带自己上桥,女孩与邵师傅激烈争吵起来。这时,一辆车牌号为苏AB3××2的出租车停了下来,对女孩喊道:“你去大桥吗?他不带你,我带。”一听这话,女孩立即钻进了他的出租车。邵师傅吓坏了,冲到了出租车的前面,拦住对方不让走。司机摇下车窗,生气地质问邵师傅:“你干什么啊?”邵师傅大喊:“你不能带她去大桥,她是去跳江自杀的。”司机说了句:“跟我没关系,跟你也没有关系。”说完踩下油门向大桥驶去。
邵师傅赶紧返回车内,开车去追,在车上,邵师傅拨打了110报警。邵师傅开车追赶到了大桥上桥口,再次拦住了女孩乘坐的出租车,下车对司机大喊:“你不能这样做,她真是去跳大桥的。”苏AB3××2驾驶员没有理睬,而是加速上了大桥。
民警救下跳江女孩
接警后,110民警火速赶到大桥,在大桥南堡,果然发现一个20岁左右的女孩,扒在大桥栏杆上正往上爬,并做出翻越桥栏的举动;警察眼疾手快,一把拽过女孩。此时,邵师傅也赶到了现场。女孩表示,刚才的出租车司机带她来到大桥南堡后,收了她10元钱车资,将她一个人丢下就开车走了。
民警将女孩送到了大桥公安处。对邵师傅的行为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谴责那名将女孩带上大桥的个体出租车司机。
女孩说她其实不想死
当天下午,记者在派出所见到了打车欲跳江的小姑娘,姑娘姓王,20岁,家住江宁横溪,爱上网,父母的规劝她也置若罔闻。21日晚上,她又在家中上网,父母责备起来,她一气之下就跑了出来,准备坐车去跳江。在派出所,小王说其实她也不太想死。民警随即通知小王家人,其表哥于22日下午将小王接回。
客管处无法处罚该司机
22日下午,记者采访了南京市客管处办公室邓主任,邓主任告诉记者,对于苏AB3××2出租车驾驶员的做法,确实是一个特例,按目前客运管理条例,没有哪一条可以约束这种行为,如果没有法规条文来约束,而将这种唯利是图的驾驶员驱逐出出租车驾驶员行列,反而会造成客管处违法。目前来看,也只能从道德层面去谴责该驾驶员。
律师说造成后果司机要担责
江苏律师应慧燕表示,如果明知小王上桥自杀的事实,还要带她上桥,一旦造成严重后果,苏AB3××2出租车驾驶员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恐怕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因为这里面有纵容她人自杀的嫌疑,虽构不上故意犯罪,但肯定存在过失犯罪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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