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大连街头商户燃放“开门炮”后,道路上留下厚厚的爆竹废屑。新华社 卢国忠 摄(图片与本文无关)
过罢春节,一些商家、企业或生意人陆续开业。而开业之前,他们大都选择在年初六等逢双的日子,燃放“开门炮”,这也是一种习俗,为的是送穷、驱邪,纳祥,造造气氛,图个吉利。同时还寓意在新的一年生意像鞭炮、焰火一样红红火火,兴旺发达。
但燃放“开门炮”这股风,不知何时竞然刮到了党政机关,上班第一天,个别地方政府机关燃放“开门炮”的新闻,近年也时不时的被媒体曝光。
为防止节后上班第一天党政机关出现燃放“开门炮”。日前,辽宁省鞍山市专门下发通知,严禁各单位春节期间利用公款燃放烟花爆竹尤其是“开门炮”,并邀请市民监督。(2010年2月18日新华社)
党政机关燃放“开门炮”仅仅是放个鞭炮,讨个“彩头”那么简单?往深里说,这一荒唐之举,反映出领导干部既是封建迷信意识在作祟,又是政府执政理念的错位。此举不仅有损政府机关形象,而且在无意之中招来了民愤。
因为政府机关是为民办实事的,它根本就没有吉利不吉利之说。无论从哪方面,都没有放“开门炮”的必要;况且“开门炮”响声震天,搞得堂堂国家机关门口烟雾弥漫,成何体统?
说白了,荒谬绝伦之举,实在是拿纳税人的血汗钱不当回事。一个不折不扣的陋习,既污染环境,又奢侈浪费。这种陋习,早该禁止,早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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