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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抢劫恩人8万元潜逃10年落网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10-02-08 09:24:28
        39岁的姜永军怎么也不会想到,隐姓埋名10多年,一次斗殴,竟牵出隐瞒了多年的抢劫案。真应了那句话: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近日,姜永军因涉嫌抢劫罪,被依法起诉。

  姜永军是辽宁省凤城市人,1998年10月,做木材地板生意到通化市要账。然而,他一连在招待所住了两个月也没要到一分钱。

  1998年12月4日,山东省潍坊市面粉厂的销售员于某也到通化要账,与姜永军同住一个房间。于某见姜永军已身无分文,就主动接济姜永军,不光管姜永军的一日三餐,还给他买来日常用品。

  于某的举动让姜永军非常感动。于某憨笑着说:“在外面跑的人,都有个难的时候,搭把手很正常。”然而于某怎么也没想到,他的善良却比不过金钱在姜永军内心的分量。

  1998年12月23日,于某清回来8万余元欠款,决定第二天回家过年。当晚,于某豪爽地掏出1000元钱,给姜永军留做在通化的费用。姜永军见状说:“大哥,你明天要走了,我下楼买点好吃的为你饯行。”

  在下楼的工夫,姜永军眼前一再出现于某将一捆捆钱往兜里装的镜头,起了贪念。

  于是,姜永军买来安眠药,碾碎后兑到可乐瓶里。吃饭时,姜永军“动情”地说:“大哥,咱俩住了这么长时间,你一直照顾我,今天咱俩喝两盅。”席间,于某将可乐喝了大半瓶,不一会就昏昏欲睡了。当第二天早上于某醒来时,才发现姜永军带着他要回来的8万余元现金不见了。

  2009年10月末,丹东东港卖水果的姜永军因琐事与人发生殴斗,对方报警将姜永军传唤到派出所。民警经网上核对发现,姜永军竟是10年前网上通缉的诈骗犯。

  据姜永军交代,当年他拿走于某的8万余元现金,回到辽宁开了家肉片店,经营不善赔了。后来,他做什么买卖都赔钱,最后摆起了水果摊子。“这些年虽然结了婚,但一直登不了记,因为办不下来身份证,名字也是假的,走到哪里都没有安全感。这是报应,今天终于到头了!”姜永军说。

作者:    来源: 新浪网     编辑: 关云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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