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饭馆老板拖欠上千元工资迟迟不给,厨子小乔一气之下引燃饭店固体酒精放火烧店。近日,小乔因放火罪被迎泽区法院一审判处3年有期徒刑。
2007年10月,洪洞来并的小乔在朝阳街一家饭馆当上厨师。到11月初发工资时,老板却拖着工钱不给,因身上的盘缠已所剩无几,小乔多次找老板要钱,但都不欢而散。无奈,小乔离开饭馆另找了一份工作,但对工钱一事仍耿耿于怀。当年11月17日早上,小乔趁饭店没人,从后窗跳进去将饭店里的固体酒精撒在桌子和地上,用打火机点燃后逃离。放火事故虽无人员伤亡,但却给饭店造成9000余元的财产损失。
法院认为,小乔的行为虽然事出有因,但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已构成放火罪。鉴于其能自愿认罪,故酌情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