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间,5个人贩子相互勾结,拐卖缅甸籍妇女16人,卖给周口部分县区的农民做妻子,从中获利292300元。1月27日,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这起涉外拐卖妇女案,吉二圈、阿妞(自报名、缅甸籍)、姚国恩、米米A(缅甸籍)、党林双等5名被告人同堂受审。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至2009年,被告人吉二圈等人通过与“云南大妈”(已另案处理)联系,先后14次从云南昆明等地将觉因辛等16名缅甸籍女子(均已解救)拐卖至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西华县、淮阳县等地,卖给当地农民做妻子,获利292300元,除了支付“云南大妈”费用外,其余款项均由几人瓜分。后来,被拐卖的缅甸籍女子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上述5名被告人被当地警方相继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吉二圈等5人拐卖妇女3人以上,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以拐卖妇女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吉二圈等5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对自己的犯罪行为给社会和受害人带来的危害表示悔恨。
由于该案涉及两名缅甸籍被告人,且案情重大、复杂,法院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