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近日,尖山区法院召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会议由区法院副院长张明同志主持,区法院院长吴敏同志作了动员讲话,区委副书记、区政法委书记张纯利同志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检查组第二组组长到会指导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强调,要以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方针,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着力服务大局,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保障民生,着力深入司法体制和机制改革,着力加强队伍建设”的要求,把全院上下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进一步引导和凝聚到科学跨越发展上来,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各个层面,全力保发展、保和谐、保稳定。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为区域经济实现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吴敏院长对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做了动员讲话。她指出,全体干警首先要强化意识,改变工作作风,确保此次活动效果;二要抓审判求稳定,使我院各项工作再上台阶;三要重民生促和谐,力求办成几件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四要建立健全一整套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长效机制,确保体制、机制更有效;五要确保活动的落实,最终实现提升司法公信力的目标。
会上,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检查组第二组组长张纯利同志介绍了指导组的工作职责,并对区法院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认识此次活动开展的重大意义,把握主题思想,明确目标要求;二是要紧密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结合法院特点,行之有效的开展活动;三是要贯彻落实好活动指导思想;四是要准确把握四个原则,找准问题,确定好主题,抓好载体;五是要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确保活动扎实推进。
区法院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