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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老板私刻公章非法集资 以高回报为诱饵骗430万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10-01-22 08:55:09
 

  知名公司代理商忽然失踪,10余名群众数百万元投资“打水漂”。天津武清经侦民警查出真相,某服装店的女老板为偿还外债和筹集经营周转资金,私刻公章冒充代理商,以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集资共计430余万元。武清警方远赴浙鲁两省追查,日前,成功将嫌疑人抓获回津。
 

  2009年11月,十几名群众纷纷赶到公安武清分局报案,称北京某公司的女代理商郭某向他们集资,到期该还本付息了,却发现郭某跑了,大家才意识到受骗。民警了解案情后,认定这是一起典型的涉众型集资诈骗案。

  民警调查发现,郭某给受害群众开出单据的公章是北京某商贸公司的,但该公司已在2002年注销,显然系假冒的代理商,她的真实身份仅是武清区一家服装店老板。

  民警走访获悉,郭某经常去浙江、山东等地进货,很有可能逃往这些省市,于是兵分两路前往浙鲁两省实地取证。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经过10余天紧张有序的摸排工作,警方于2009年年底在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将犯罪嫌疑人郭某抓获。

  经审讯,郭某交代,由于服装店生意红火,她想扩大投资,但手头缺少流动资金,便求助于租给她门脸房的某中介公司。中介公司老板爽快地答应借给郭某10万元钱。2个月后,郭某资金回笼并按期还钱。

  所谓“好借好还,再借不难”,郭某为开分店又借了20万元,然而半年后,分店始终亏本,连本带息欠下30万元外债。郭某寻思如以个人名义筹钱不太容易,要是有个公司做幌子可信度就高了。于是,她私刻了北京某商贸公司的公章,以做工程需要周转资金等为由,以月利率3%-7%的高额回报为诱饵,采取签订协议的形式,先后向18户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集资共计430余万元。直到2009年11月,郭某实在是无力偿还高额的利息和本金,只好连夜潜逃。

  郭某还交代,非法集资所得除用来偿还外债,她还在威海、香河买了两处楼房。目前,犯罪嫌疑人郭某已被警方执行逮捕。

作者:    来源: 中国新闻网     编辑: 关云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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