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内江市一家房产公司老总指使手下伪造财务报表等资料,在我市一家银行骗贷2900万元。渝中区检察院多方调查取证,日前将开发商老总送进监狱。昨日,银行给检察院送去锦旗。
去年年中,渝中区检察院接手了一起房地产商骗取我市一外资银行贷款2900万的案子。在审查起诉时,承办检察官方维、李鹏发现本案现有证据证明力较弱,如果就此起诉,很可能无法定罪。
经退回补充侦查后,效果还是不明显。承办检察官主动出马,亲赴内江调取证据,最终收集到内江市诚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诚信公司)总经理罗小平涉案的相关证据。
据查,2007年7月,诚信公司以其所有的内江市中区玉溪路453号近2万平方米房屋产权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为抵押物,向我市某外资银行申请贷款2900万元。为了成功贷款,罗小平指使公司员工伪造该公司财务报表和租房协议提交给银行审查。办理抵押贷款时,又将伪造的上述房屋产权证书等虚假资料提交给银行,从而成功贷款2900万元人民币。至2009年3月27日止,诚信公司欠银行本金2446万余元和利息129万余元无能力偿还。
法院审理认为,诚信公司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给银行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骗取贷款罪;罗小平作为单位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其行为已构成骗取贷款罪,遂一审判判处诚信公司罚金400万元,判处罗小平有期徒4年、罚金10万元,并由诚信公司与罗小平连带退赔偿银行本金2446万余元及相应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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