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朱某酒后拦截正在行驶的公交车,并将接警而至的两名民警踢伤。记者昨天获悉,丰台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和妨害公务罪判处朱某拘役6个月,缓刑10个月。
朱某刚满20岁,是本市一所大学的学生。去年8月18日零点左右,朱某在同学聚会上喝醉酒后,来到丰台区右安门外大街,无故将正常行驶的626路公交车拦住,并用脚踹公交车的车身。辖区两名民警赶到现场后,依法对朱某进行传唤,但朱某拒不配合,并且用脚踢踹两名民警的腿部,经法医鉴定均构成轻微伤。当天,朱某被抓获归案。第二天酒醒后,他称对自己醉酒后的行为毫无记忆。
受审时,朱某表示认罪,并提出自己已经向两名受伤民警做出赔偿,也会吸取教训,希望法庭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朱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和妨害公务罪,应数罪并罚。鉴于他认罪态度较好,因此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对此,朱某表示服判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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